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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4章 交换手抄本(2 / 2)

“我不是要买雨伞,而是需要大块的那种,可以遮风挡雨的布料。”沈安安一边说,手下一边比划着。

“这个应该有,让我想想。”正思索着的宋鏖,眼睛突然一亮,忙道,我记得镇上有一家专门做雨伞的老丈,他做伞的手艺很好。”

“真的有吗?具体是哪个位置呢,要不我们一起去看看。”

等到宋鏖想到这家制伞的店就在长椿街旁边时,脸上不由露出一丝古怪的神情。

可是他已经答应了沈安安,总不能反悔吧。“好啊,现在就去的话,得跟你爹打个招呼。”

“行,我这就去。”

一会后沈安安回来了,沈三郎还在和佟掌柜喝着酒,两人竟然一见如故。见两人聊得有种相见很晚的感觉,沈安安也是一阵无语。

看来这人和人之间的关系真是奇妙。

原本是素不相识的两人,因为某人,或者某个原因相互认识了,竟然会那么聊得来。从天南聊到地北,从地下聊到海上。

后面沈安安才知道,为何佟掌柜会和老爹那么聊得来,原来多数都是他在说话,沈三郎只是一个倾听者。

沈安安叮嘱了沈三郎在店里等自己,随即就和宋鏖一起出门了。

出门时,宋鏖在衣服外面罩了件黑色的斗笠,还问她需不需要。

按照那些大户人家的规矩,一般的千金小姐出门,是要带斗篷或者风兜的,为的是遮住脸,不能轻易露面。否则有失体统,沈安安则是经常往跑的人,根本就不穷讲究。

如果他们知道,几千年后的女人,会穿露脐装,会穿比基尼在男人面前游泳,他们会不会吓晕过去。

“我不要,还是说,你怕冷啊?”沈安安心想,宋鏖一个大男人,应该不需要遮住脸面吧。再说他本来就经常出门给人看病。

今天的宋鏖真心有些奇怪呢?

“是啊,外面风很大不是吗?我最近有些咳嗽。”宋鏖说完,还用手轻捂下嘴,咳嗽了一声。

额,撒谎也不是这样撒的吧,生没生病,她沈安安还是能看出来的,不知道这个宋鏖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他们坐了宋鏖自己的马车,马车里十分宽敞舒适,最为关键的是,车上竟然放着很多医书。什么《千金方》,《神农本草经》。还有《伤寒杂病论(金馈要略)》,沈安安只认识这三本以前听过大名的,其他的什么小经脉论,《药草杂谈》等她都没有看过。

关键是《千金方》和《神农本草经》都是手抄本的。

“呀,宋大哥,这些都是你自己手写的吗?看来你很是用功。”沈安安心想,宋鏖的好医术,果然不像别人想的那样,只是简单的子承父业。殊不知,在别人看不到的地方,他有付出自己的很多努力。

“还好,这些都是我以前闲暇没事时抄写的。最近经常出门给人问诊,却是好久都没有看了。”见沈安安拿着千金方,十分感兴趣的看着,便道:“你若是喜欢,拿去便是,我家里有原装本的。”

“那这两本借我回去抄可以不,我抄好就给你。”原本沈安安还想着,要是跟佟掌柜学习,得买几本医书看看,没想到,踏破铁鞋无觅处,这几本医书得来全不费功夫。

这里的医书,肯定都是沈鏖经常看的,不然他也不会放在马车上。因为经常出门,所以放在手边备着,以便及时查阅。

“若是喜欢,就送你得了。这几本书,我都看了不下二十遍了,有的地方都能背了。”

沈安安不由暗自点头,果然像她想的这般。像宋鏖这种医学世家出生的孩子,那个不是从小都被浸在书海中。在别人眼里他们都是带着光环的,如果医学知识不扎实,或者不用功,稍微疑难一些的病症,就拿不下来,那可是要砸瑞芝堂的招牌。

粗略的翻看了一下,只见那医书上的字,抄写的字体十分端正。不过看得出来,这抄写的人,字体也是慢慢进步的。一开始时,那笔迹稍微略显稚嫩,还没有形成自己的书写风格。但是越到后面,那字体越发端正。行文间也自成自己的风格。

特别是最后几页,应该是宋鏖近期书写过的。只见字迹苍劲有力,整体看去,又显得清秀俊雅,犹如宋鏖出色的外表,和儒雅的气质。

沈安安那里找到这么好的事情,不过她也不好意思,白要宋鏖的医书。想了想便对他说:“宋大哥,这三本医书,就算我跟你换的吧,等我回去后,慢慢抄写。到时我还给你,三本一模一样的。只是我的字,可没有你写的漂亮。”

宋鏖听了不由觉得十分有趣,没想到,沈安安这么意思,竟然不想白要他的恩惠。不过交换手抄本的医书,这件事情还真是让人耳目一新。

不过宋鏖用十分怀疑的眼神,盯着沈安安的两条纤细的小胳膊看着,嘴角处似笑非笑。

“你确定你要手抄三本?这每本不下五百页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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