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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10个月(1 / 2)

在检察院上班的时间,差2个月满2年,1年10个月。

2008年,我在家里的介绍下进了Y市A区的检察院。在此之前,我在一家物业公司实习。那家花了100万注册的家族公司,在本省各个市区都有办事处。Y市作为省会,他们的总部驻扎在此。美其曰是总部,其实也就是一间四个格子的小办公室,小格子里分别坐着董事长、总经理、财务经理、秘书。董事长是老板本人,总经理是老板的女儿,财务经理是老板老婆,秘书就是我。幸好本人长的不是如花似玉、花枝招展的类型,老板的年纪大的足以当我的曾祖父,否则,别人一听到秘书这个头衔或者看到这个所谓的家族企业,一定会以为我也是他们的一员,而这一员估计就是小三了。

当初选择进这家公司的理由很简单,我没有工作经验,每次面试的时候,别人一看到我简历上的专业就以惊为天人的目光打量着我:我说,你怎么没有往演艺圈发展。晕菜!~演艺圈是那么好发展的吗?且不说我们Y市是以商业著称,没个片地的娱乐公司,更别说以我们学校的育人水平。从学校找不到化妆老师上课,马上放我们实习的时候起,我就意识到未来的工作之路将是崎岖蜿蜒的险阻之路。一开始,我靠着年轻时候写过的几篇稿子混到某汽车行业的编辑部当起内刊编辑,后来,上下班转车2趟,还每趟是从站头到站尾,上一天下来就累得够呛,真正是所谓的起早贪黑。所以,我的编辑梦在现实面前退却了。第二天,我买了份前程无忧,啃着面包窝在家里的大沙发里,钩钩画画,在某处角落,发现了这个佳隆物业。当时的我还没有打印简历,自己在一张白纸上画了几个框,把个人教育背景填进去,加上特长、证书等等。说起证书,很是搞笑。我们学校当初要求考英语等级,因为是强制要求,所以全班都报名了,结果我们班18号人只有我一个过了,还超出了蛮多分,把我们英语老师雷到不行。那时候,我很骄傲地回答他:老师,可见你上课是没用的,你看我几乎都没来上课,还是只有我过了。我们老师用很幽怨的眼神扫着我,又不能反驳,相当搞笑。证书什么的虽然勉强凑出来了,但没有工作经验,我也还没毕业。我只好把自己高考放假的三个月在广告公司当学徒的经验写进去,当然,职务不是广告学徒,而是广告设计师。没有毕业我就说自己毕业证暂时落在某处,必须要几个月后我才能找同学帮忙拿回来。然后,在我的捏造下,我终于跻进了这家小公司。

小企业有小企业的好处,老板都不用你伺候,还要老板娘伺候你。我们每天中午的午餐是老板娘下厨弄的。还没11点的时候,她就从菜市场捡了几根豆芽什么的回来,11点半开始在隔间kingkingguangguang地煮开了。等上菜的时候发现,菜色显然没有多好,也食不下咽,但11点半飘过来的香味,那真是令人垂涎不已。

那时候,刚好佳隆接到一个单子是为某房地产商做物业。正值一期开盘,我们全号人马出动。核对购房合同、收取物业费、带人验房等等一道道工序下来,几个人弄的是人仰马翻。最后,验房的师傅都带累了,索性扔下一串钥匙给我:小苏,你带上去,拿着这根铁棍,帮他们墙体敲敲,有没有裂缝,卫生间注水看看会不会渗漏就可以了。在老总的默许下,我扔下了手头复印的工作,举着铁棍,捏着钥匙就蹭蹭上楼了。当财务去银行存钱的时候,我也做起了财务工作。有房主质问为什么物业费已经收了,垃圾费也收了,还要再来个类似的费用的时候,我们老板教我们统一口径:那都是人家卫生局要收的,我们也没办法。正是仰仗当初的“兼职”,在以后家人亲戚朋友购房中,我才知道开发商们、物业公司们那些托词,一句句反驳回去。每当反驳回去的时候,我就特别骄傲,那时候才认识到那份工也不算白打。

但在2008年的时候,我深深地强烈地不平衡着自己的打白工经历。是的,我没有拿到工资。当我在那边呆了整整2个月,元旦还加班了三天的情况下,我一份钱也没有拿到。他们先是压了一个半月的工资,等下个月要发工资的时候,我辞职了。我和老总说:老板,我要辞职。老板非常热情地问:那是为什么啊?我也很热络诚恳地回答:我家里给我介绍了工作,所以我得离开。老板答应着:好,那你就做到这个月再走吧,现在很忙,就再帮我们一段。等到了约定要走的那天,我和总经理说:老总,我要走了,请把工资给我。她定定地看着我:你要辞职怎么没有事先说。我很无辜:我和董事长说了。--他没有告诉我,我不知道。--那我现在和你说。--你要走可以,工资我不会给你。你要拿工资,你就留下。+_+我应该不会那么蠢吧,拿不到工资还留下。当下,我沉着脸,露出“本性”:如果你不给我工资,我会告到劳动局,会打电话到新闻台。--你去打啊。然后,女总经理很嚣张地提着包出门了。我很镇定地打了劳动仲裁中心的电话,对方也很热情地接了电话:请你提供你所在单位的签到记录等材料。我仔细回忆了一下,我们的签到记录在公司内部,每个月汇总后财务就拿走锁好,我根本拿不到。怎么办?只能寄希望于电话台。然后我打了114的电话,说要爆料给新闻台。对方也很热情地接待,但之后了无声息。我想应该和胡导的事件一样,我太没有新闻价值。我想既然告也告不成,曝光也曝光不了,那我就打电话吓吓他们也好,我打电话给女经理。--那什么,我已经曝光到新闻台了,你要是不给我工资好自为之。对方甩了句神经病,鸟你。啪嗒扣上翻盖。吓不成,我也只能来个舆论攻击。于是乎,我在他们所在的单位楼下贴了大字报:佳隆物业无良企业,欠薪不还,丧尽天良!然后,隔天经过,发现被撕了。我百折不饶,连当初打印简历都没有舍得用的纸张,这时候全派上了,还是人家贴大红字报的那种大开纸,持续写了1个礼拜,还是没有成效,只能作罢。

只能作罢的原因是,我拿不到那两个月的钱,我得去拿其他的钱,要拿其他的钱,我就得去上班呢。

堂叔几年前承包了新检察院的工程项目,因此对检察院的领导们都很熟悉。当时,公诉科正编人员很少,案件很多。刚考上的选调生作为书记员,负责内勤事务。但当时选调生动不动有培训,还要参加司法考试,可以请假2、3个月。公诉的内勤事务没人打理。科长就和检察长建议收个临时人员,名字挂着选调生的,具体工作让临时人员开展。科长托人找了很久,大家都不愿意上公诉。毕竟,公诉又苦又累,比起其他的林检一类的科室真是受累多了。况且临时工的工资又低,工作又多,科长找不到人,最终拜托了堂叔。

老爸对参政这种事情有相当的热忱。他的同学中大多数都是政党人士,而他作为一个下海教师,作为一个生意人,最喜欢的就是自己的儿女能够加入公务团队中,即使是作为一个临时人员,说出去工作单位是检察院,他也觉得很好听。所以,即使工资很低,老爸说你就当给你零花咯,蛮去吧。

所以,我勉勉强强地成为一名公诉人员。虽然,这个公诉人员的头衔前面还要加上三个大字“临时工”。在此之前,我对检察院一无所知,唯一的印象是那部韩剧《朗朗与检察官》,我还以为检察院是韩国的专门机构。我又以为,检察院是法院的另外一种称呼。进去后,我才算普及了一课,原来,检察院就是检察院,下属有反贪局、反渎局、公诉、侦监等等。检察院是衔接公安机关和法院的中间部门,是对公安侦查工作的合法性进行核实,对法院提出公诉环节的重要部门。

我所在的公诉科,是检察院所属部门的重要部门。不仅接收反贪、反渎的自侦案件,还受理公安的所有刑事案件。而我的内勤岗位,是案件的第一手接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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