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笔趣阁>言情小说>死亡手稿> 第二十七章 暴风雨前的平静
阅读设置(推荐配合 快捷键[F11]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

设置X

第二十七章 暴风雨前的平静(1 / 2)

我和潘鹏面面相觑,王可本来也是黑着脸的,然后猛的站起来,兴冲冲的对我说:“哼,王睿,怎么说,我就说是女人的直觉吧!你输了,刚刚咱们的赌约是什么来着?我想想……”

我冷不丁的在旁边说:“赌约是,如果你是对的,我就让你从黄花大闺女变成小妇女。”

“对,把我从……我靠,你个流氓,刚刚竟然趁我不注意给我下了套子,你怎么这么不要脸啊!”王可在一旁闹腾起来,我对她真的是无语了,这货分不清轻重么?现在凶手的作案动机即将浮于水面,还在这跟我纠缠妇不妇女的事。更让我没想到的是,本来凶巴巴的王可突然害羞的低下了头说:“那既然都打过赌了,我就吃点亏,便宜你一次吧!”

这王可,真的是个妖精!我没有再搭理她,生怕自己把持不住,而是看着电脑里王可找出来的资料,问潘鹏:“鹏哥,你怎么看?”

潘鹏拿出烟,给我递了一根,狠狠的抽了起来,锁着眉头说:“如果这起案件和四年前的案件真的是如出一辙的话,那么作案动机也应该差不多。四年前的凶手显然是为了惩罚那么贪婪而犯下大错的人,那么这一次凶手应该也是同样的目的。年初的留守所爆炸案,我们一直定性是意外,就跟当时的秦虹桥案件一样,最初也是定性为意外,那么这么看来,年初的爆炸案,还有很多值得商榷的地方。难道,那是一场谋杀?现在死的三个人,都参与了其中?”

潘鹏是自言自语的分析的,王可在一旁听着,然后说:“如果这案件真的跟他们几个有关的话,那他们的死真的是死有余辜了。”

我目光炯炯的看向王可,问他:“就算他们是死有余辜,该是谁来惩罚他们呢?就算他们是死有余辜,那些警察呢?凶手在犯罪,凶手的罪,不容宽恕!”

王可朝我吐了吐舌头,做个鬼脸说:“你个流氓,假正经起来还是蛮帅的!”

我没搭理她,而是对着潘鹏讲:“鹏哥,如果当年的案件,这几个人都参与其中的话,那么我们应该想想他们会是怎样一种运作模式,还有没有其他人参与,只有把这个分析出来了,我们才能赶在凶手之前找到受害人,并进行保护!这样,你看我分析的对不对,卷宗上面记载的事情你当年也经历了,是很多尸体都找不到对吧?我们可以假设,那么多的留守儿童,但是某个人或者某些人,动了邪念,准备对留守儿童进行一场黑色交易。为了达成这个交易,他们制造了一场有预谋的爆炸,以至于警方迫于没有证据和迫于舆论的压力,不敢大查这个案子,所以被他们转移走的儿童就成了卷宗里找不到的尸体。所长说当时有两个志愿者值班,会不会就是保安曹有贵和志愿者王陵呢?他们刚好于当晚完成了儿童转移以及爆炸。”

潘鹏听我这么说点了点头,然后接着说:“按照你所说的,那么建筑小老板陈星,当时是包工头,十二月份改修留守所的时候就动了手脚,为的就是方便火势的扩大和续燃,他是重要的帮凶!”

我点点头,这时候王可说:“喂,你们这一切都只是假设好不好?那么,就算你们假设的是真的,按照管理,凶手要杀五个人,还有两个人是谁呢?”

我和潘鹏对视了一眼,这两个人,也许就是我们要保护的重点。或者换句话说,就是抓住凶手的关键。

“来,我们来画个图分析一下。”我找来一张纸,“时间节点,就在爆炸案发生的当天,一月十一号。当天,很有可能是保安曹有贵和志愿者王陵在值班,他们肯定是在之前就串通好的于当晚实行爆炸,所以时间节点往前移。资料上说,十二月份建筑包公老陈星对留守所进行了改装,那么也就是那个时候他们动了邪念,所以他们犯罪心理的产生应该是在十一月份熬十二月份之间。如果是一个局外的人贩子,出谋划策的要做这件事,你觉着他们三个不同背景互不相干的人会答应么?所以说,这应该是个局内点的点子,对他们三个都比较了解。这样的话,人员就锁定在留守所里的人了,鹏哥,当时所里你们查了几个人?”

潘鹏说:“留守所大概有四五个人的样子,当时我们采访的是所长和会计,其他的志愿者我们也有所调查,资料里应该有他们的信息。”

我点点头,接着说:“如果不出意外的话,我觉着当年这件事跟所长和会计脱不了关系。还有就是其他志愿者我们也需要进行跟踪调查保护,但是当下最主要的,就是所长和会计,应该他们两个应该是最有可能成为策划者的人。”

我还没刚说完,王可就拍了拍我的肩膀:“行啊王睿,你小子不但会查尸体,对案件分析也有一套啊!”

潘鹏也是点头,冲着我浅笑了一下。因为到了这一步,我们已经知道凶手下一步大概是想要做什么了,只要我们能跟凶手对上面,我们就有机会能抓住他!

“只是,圆顶礼帽怎么解释呢?”

王可这突如其来的问题,把我和潘鹏都给问住了。圆顶礼帽怎么解释呢?说真的,解释不通。凶手为什么在杀人的时候给死者套上红袍子,为什么后来转移尸体,会留下特征性的圆顶礼帽,还有就是那些警察同事的死亡,他们究竟是怎么死的?

我这个人一向比较乐观,虽然我现在回答不了这个问题,但是我相信一旦抓到凶手,一切就都有答案了!

上一章 目录 +书签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