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嗯。”金闵笑着点头,他的神色那般温柔,全然不像是受伤的人。
他用看着爱人的目光,贪婪地看着她的脸颊,她的眉,她的眼。
这里的条件有限,方锦兰只能简单给他做了处理,然后让人将他抬上直升机,因为要取出子弹,方锦兰下下不了手,手一直在抖。
陆阳秋在枪林弹雨中九死一生,这样的情况司空见惯。
“我来吧。”陆阳秋见方锦兰的手抖得厉害,好心提醒了一句:“你的手再抖下去,他可能真的会一命呜呼。”
“好。”方锦兰放下手中的匕首,紧紧地握着金闵的痞女,“要是疼,你就咬我。”
金闵疼得脸色发白,露出比哭还要难看的笑容来,“疼是你们小女生的专利,男人不应该轻易喊疼。”
陆阳秋拿起已经消过毒的匕首,对金闵的这番言论表示赞同,“不错,还算有点男子气概。”
疤痕是男人荣誉的象征,只有没有本事的人才会细皮嫩肉的,跟个小白脸似的。
若不是有了媳妇跟儿子,陆阳秋这几年也不会这么安分,恐怕早就出去闯荡去了。
陆阳秋边说,已经开始给金闵取子弹,刀口剜进肉里,生生将子弹给取了出来。
金闵的脸色惨白,满脸冷汗,整张脸都疼到变形。
方锦兰原先便知道金闵不是什么等闲之辈,更不是游手好闲的贵公子,能够跟在宁西洲的身边,手腕肯定非常,只是没有想过,他的忍耐力竟然这么好,好到令人害怕。
在取子弹的过程中,最疼的时候他也不曾哼过一声。
即使是方锦兰在部队训练过,她也绝对做不到这样的忍耐力,此刻怕是早已经疼晕了过去。
取出子弹的时候,金闵还保持着清醒,只是没有多余的力气说话了。
陆阳秋看了一眼金闵,“是条汉子,不枉费我大老远跟着过来受苦。”
方锦兰坐在地上,撑着金闵的身子,避免他跌倒在地上,“男人喊疼也没什么,我可以假装没有听见。”
金闵想要笑一下,让她能够放心,可是他高估了自己,此刻,他连做一个表情的能力都没有。
扯了半天,唇抖无法打开,更别说能够开口说话了。
他的唇有些发抖,方锦兰拍了拍他的脸,“很快就到了,再坚持一下,这次等我们回去,我什么都听你的,我跟你……”
“结婚”二字生生地卡在了喉咙里,她张了张嘴,最终还是没能说出来。
对于一个活了二十多年的女人来说,突然失去了身子,她没有将一个干净的身子交给自己喜欢的男人,这永远是她心里的坎,过不去。
这道坎成了一种无形的枷锁,彻底将她锁在了自己的世界当中。
陆阳秋瞥一眼方锦兰,“有什么就说,支支吾吾的,大难不死,难道不应该互相倾诉一下?”
陆阳秋突然想到了什么,笑了一下,“美人,对于金闵来说,你才是最重要的,不要被一些世俗的贞操锁给锁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