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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四章醒转(1 / 2)

龙飞宇随着野鹿消失在了草原之中,时间不长他又再次出现在了几人的视野之中,看着他狂奔而来,大壮和大个疑惑的对视了一眼。

不久他们就看到了马背上被龙飞宇抱在怀中的野鹿,大壮哦了一声就到:“我还以为失手了呢,原来被抓住了。”两人正说着话,龙飞宇转眼间就到了他们的跟前,看到龙飞宇到来两人忙凑了上去,想要把野鹿抬下来,看到两人的动作龙飞宇忙叮嘱道:“小心点它还活着,万一跑了就

不好捉了。”

“活着?那为什么不把它杀了呢?”龙飞宇摆手道:“鹿生来具有灵性,我们怎么能妄加杀戮呢,何况这是麋鹿,自汉朝末年以来已近绝种,我们杀一只少一只,后人若是想见到恐怕只有在书上了。我们要的

只是它的一点血液和鹿茸而已,没有必要杀了它。”

大壮嘿嘿笑道:“元帅你人情味不重,对这畜生还是蛮好的。”

龙飞宇白了大壮一眼道:“你们两个混蛋一天到晚唧唧歪歪,看看破虏多懂事,除了吃草以外,我让我让往哪就往哪,比你们两个强多了,还有脸和它比。你们差远了。”

大个点头道:“那是,谁都知道你们兄弟情深吗。”

龙飞宇还没有说话,破虏扭头看了看自己身上的麋鹿就有些不满,对着大个张嘴就咳,把一嘴的口水全部咳道大个的脸上去了。看着满脸的口水,大个忽然暴怒太守就要朝破虏的身上打去,忽然看到马背上的龙飞宇正目光炯炯的看着他,嘿嘿一笑,用手摸了摸破虏,恶狠狠的瞪了它一眼,用手抹

去了脸上的口水,才帮着大壮把麋鹿抬了下来,而此时大壮已经笑得前俯后仰了。看得大个直咬牙,恨不得把大壮揍一顿。

看到两人控制住了麋鹿,龙飞宇才从马背上跳了下来,转身拍了拍破虏的脖子,解开了它身上的缰绳和马鞍,破虏一声长嘶就朝着草原深处跑去了。龙飞宇从不远处的铁锅旁拿来一只小碗,又从腿上的靴子之中拔出了一把匕首,一把抓住麋鹿的后腿用手摸了摸用匕首一下划破了麋鹿的一根血管,麋鹿吃痛疯狂的挣扎

了起来,大壮和大个匆忙用力压住麋鹿,防止它乱动。

看着两人被麋鹿踢打的摆来摆去,龙飞宇取笑道:“就你们两个这体格,还号称有万夫不当之勇,我看随便来几个人就能把你们两个拿下了。”

大个狡辩道:“谁说的,这麋鹿临死挣扎我们两个当然抓不住了,不信你换别人来他们照样抓不住。”

龙飞宇点头道:“对,你说的对,你是谁啊,一般人怎么会是你的对手,你连野兔都能掐死何况几个人呢。”

“那是”

大个刚说完忽然想到部队,忙否决道:“谁说我只能掐死野兔了?你抓只蚂蚁来,我照样能掐死。”

听着大个的话,大壮也附和的点头道:“我证明,大个说的事实话,小时候我们下河去抓鱼,抓回鱼来,让他杀,结果他哆嗦道,它还在动,我们等它一会不动了再吃。”

听着大壮说起往事,大个难得的羞红了脸。说起往事,难免让人想起小时候的无忧无虑,大壮叹气道:“可惜,我们再也找不到小时候的童真了。”

龙飞宇放下了慢慢一碗的鹿血,一边用纱布给麋鹿止血一边询问道:“大壮,我听你们两个的口音你们好像是太原人吧?”大壮点头道:“小的时候是在太原,那个时候隋朝虽然整天嚷嚷着攻打高丽,可那时的日子也算太平,后来天下大乱,突厥人频频入寇,我们就被掠走了,是刘震北将军在

一此大战中把我们救回来的,后来我们就在五原安了家了。”龙飞宇哦了一声,叹气道:“以往以来这广袤的草原都是被北方少数民族所占领,我们汉人习惯了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生活。如果不出天灾人祸,他们很容易过上幸福的生活,可这些少数民族却不同,他们自降生以来就生活在马背上,生性好斗,居无定所,遇到灾祸就会习惯性的进行掠夺,而我们中原汉人物资富饶自然成为了他们抢夺

的对象。”

“这能有什么办法,我们汉人和北方民族的战争从来就没有停止过,自上古时期一直到现在,历朝历代都在打仗,这也是无可奈何之事。”龙飞宇摆手道:“不,问题还是存在于自身的,他们习惯性的给自己上了一把心锁,认为长城以外全是不毛之地,生活的是一群未曾开化的野蛮民族。没有人会去尝试和他

们交流,所想到的只有两个要么征服,要么投降。要解决北方民族的根源,我们汉人有汉人自己独特的东西,可以一劳永逸,不管时代更迭,永远的把这场战争摒弃掉。”

“是吗?这场战争从上古时代就已经开始了,我们有甚么办法让这场战争终止?”“当然有,你们没有发现我们汉人特有的东西,那就是传承自炎帝的农耕文化和黄帝的文明,更重要的是不管是什么民族他们天生都是不想打仗的,谁不想老婆孩子热炕头。打仗也是无奈之举,为什么会产生战争,那是物资之间的掠夺,为什么北方民族喜欢战争那是因为没有战争就没有吃的,没有一切物资。只要解决了物资这个问题,我

大唐将不战自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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