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一天的折腾,卫天凌好歹摆脱了失业困扰,成为了大名鼎鼎的苏屹筱的助理。
晚上回到家的他,在村口的小卖部买了一瓶牛栏山二锅头,晃晃悠悠的朝着自己的四合院走去。
前脚刚迈出小卖部不久,卫天凌就看到了一个靓丽的身影。
一个身高在一米七左右的女子,穿着一件深蓝色的牛仔夹克和黑色的修身牛仔裤,低头匀速的跟着一个胖墩墩的男子。
这个女子将头发盘成一团垂在脑后,但是借着小卖部的灯光,卫天凌看得出来,这是个美女,不够十分也有九点五的那种长相。
而且这不是卫天凌第一次见到这个女子了,之前他还在奇怪,红马庄应该没有这样质量的漂亮妞儿。
不过今天他彻底解开了疑惑,这个女子应该是个便衣。
卫天凌有着极其敏锐的观察力,一般情况下,卫天凌拿眼一打量,就能知道对方是干什么的。
这个女子的腰部鼓起,应该藏着手铐。而她虽然装作在漫步,但是却时不时的观察着前方的胖子,似乎还有一丝刻意的躲避。
再看这个胖子,接近二十度的天气,却穿着一件长风衣,看起来他是一个扒手,长风衣是用来隐藏赃物的。
想通了这一切,卫天凌在小卖部门口的塑料凳子上坐了下来,拧开了牛栏山,准备观赏一出好戏。而且他觉得,这出戏还有可能会邀请他出演。
果然绕过了小卖部门口的灯光,女子按捺不住了,她快步上前,掏出了腰间的手铐,接近了胖子。
可就在这个时候,卫天凌突然大喊道:“好酒!”
虽然卫天凌几乎消失在了两个人的视线之外,但是胖子还是听到了这一声喊。
他猛的回头,看到了惊慌失措的女子。
两人四目相对,都像见了鬼似得愣了两秒,随后两人同时伸手,在腰间摸索着什么。
女子摸出来的是警徽:“警察!双手举过头顶!”
可是她没有想到,胖子摸索了好半天,从腰间掏出一把自制手枪。
这样一对比,女子手中的警徽瞬间没有了分量。
胖子用枪指着女子,露出了奸邪的笑容,他操着一口外地口音说道:“我在这鬼地方带了两周,一点儿油水都没捞到。不过老天有眼,临走前给我这么一个漂亮姑娘,那我可就不客气了。哈哈哈哈!别出声,往荒地里走!”
红马庄的随处可见被拆的房屋,女子面对着枪口,没有了办法,只能顺从胖子的意愿,慢慢的完胜旁废弃的院子里走。
“你别乱来,我可是警察,你知道后果的!”女子还算聪明,没有硬来,和胖子周旋着。
但是看来这个胖子并不是什么小扒手,而是一个亡命之徒,他脸上的横肉堆出了许多条褶子:“警察?我还就喜欢穿制服的,小妹妹,你要是配合,我一定让你爽。你要是不配合,哼!我也舍得送你上西天。”
这个胖子还是保留着警觉,虽然兽性大发,但是他还是举着枪,只是伸出一只手去拉扯女子身上的上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