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称是胡旻文的老家伙带着两个箱子的钞票找上门时,丁金鹏愣了整整一天都没有缓过神来,他看着摆在自己面前的两百多万现金,就好像回到了下乡当知青的第一天,那时村子里大大小小老老少少都簇拥着,几乎把他捧成了荒野里的一颗果树,到处都是欣赏的目光。
他觉得自己在做梦。
后来,当他问清楚到底是要干什么之后,又仿佛从高山跌落谷底的蜱虫般,惊惶失措,连忙摇手拒绝。
知青分子和普通流氓最大的区别,就是他知道干什么都不能干犯法的事儿,不然枪啊刀啊抵在脑门子上,那可真就是万劫不复了。
可他话还没说完,还真就如愿了。
两把枪抵在脑门上,别说是一个瘸腿的老头了,哪怕他再年轻个二十几岁,也没有什么反抗的余地。
还能怎么着?
拿钱干呗。
两百万买一条命,我老丁头就算被抓,也值当了。
这两百万,多少人穷尽一辈子都赚不到?
那些个跟自己同住在几栋楼里的工友们,忙忙碌碌个十几年,全部工资加起来还不够大城市里首付钱的一半,这年头想发达,就差跟当神仙没什么两样了。
思来想去,老丁头也就接受了这个机会,他自认比那些个只知道在流水线里工作的工友聪明得多,又觉得不是谁都能有这个机会发达的,索性就跟着胡旻文胡乱签了什么保密协议,拿走了两百万。
再后来,越做越多,对方给出的需求越来越大,老丁头就算再傻,也明白这群疯子想干些什么了,他开始害怕了,害怕自己有命赚钱没命花。
他想着自己再过几年就快六十岁了,腿脚不便,身子骨也越来越不好,哪怕赚了五百万、一千万,甚至一个亿,恐怕连钱影子都见不到,就要躺进棺材里了。
到时候,这一张又一张的钞票,这些自己梦寐以求都想赚到的钱,怎么处理?
换成冥币给自己烧了?
那不就成笑话了?
老丁头自认为不是那种喜好挥霍的人,上次那两百万,他花了整整一年,才全部花完,这还是故意没有节制的做法。他本就是旧时代的人,对现代化的上流消费又怎能适应?在他们那个年代,无非就是黄金白银,首饰珠宝,房子这些实质性的贵重品值得花钱罢了。
哪怕老丁头一百个不愿意,他也必须承认自己跟社会脱节的事实了。
他想啊想,想啊想,总算是想到了个好办法,这个办法不但让他有了赚更多钱的底气,更让他有了不顾性命安危去犯法的力气。
其实他自己清楚,当年进乡下当知青,就是为了讨个姿色过得去的老婆而已,也不是为了去教化那些文盲,他没有那么大慈大悲的菩萨心肠。哪知道到了乡下,除了七老八十的老头老太,再就是屁大点的小娃娃,别说讨老婆了,就是想发泄发泄都没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