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三章 小题大做?
夜色低垂,大帅府中依旧灯火通明。
数不清的珠玉珍宝古玩字画金银元宝,还有一大堆叫不上名字的细软就那么散乱的堆放在李吴山面前。
在京队官级别以上的军官,泱泱一百多人,全都象是做错了事情的孩子一样低头不语,只听到李吴山那愤怒的咆哮:“只有这么点儿了?”
“原本还是不少的,只是被我们花销了很多,就只剩下这么点儿了!”根本就不敢和李吴山的目光相对,韩福财始终低着头:“兄弟们把剩下的全都拿出来了,真的只有这么点了。要是老爷不相信,可以派人去搜……”
“私分钱财,这是多大的事情你们不是不知道,竟然敢这么干?”李吴山是真的发火了,拍桌子拍的巴掌都疼了:“就凭这个事儿,我就可以砍下你们的脑袋瓜子!”
在今日的婚宴之上,李吴山实在不好当堂发作,但也说了几句重话。韩福财等人赶紧把剩余的那部分财物凑了凑,送到了李吴山面前,算是亡羊补牢了吧。
李吴山治军极严,真要是揪住这个事情不放,在场的这些军官们有一个算一个,都是要吃军法的。
李吴山很少发火,这还是第一次对自己的嫡系心腹们动了真火,连“砍脑袋”的话都说出了口。
“这事怪我……”作为始作俑者的崔耀祖首先展开自我批评:“当时也是我让兄弟们分钱的……”
“老崔呀老崔,你怎么就聪明一世糊涂一时呢?这是违反军法的事儿?就应该第一个砍下你的脑袋,你不知道吗?”
“知道,”在这个问题上,崔耀祖直言不讳:“我当然知道大旗军的军法,但……兄弟们吃苦受累流血流汗,一路从北到南的打过来,总不能两手空空的吧?在这个事情上,确实我的一时糊涂,当初就应该把这些钱财全都上缴给你,然后再由你给兄弟们分了……”
在私分钱财这个事情上,直到现在,崔耀祖都不认为自己做错了。至少他做事的目的绝对没错,只是手法有错而已。
这么多弟兄,把脑袋挂在裤腰带上跟着你李大帅南征北战东挡西杀,总不能一点好处都不给大家吧?要是说吃空饷喝兵血那样的恶劣行径,崔耀祖绝对不敢这么干,也不会那么做。但这些全都是不义之财,就算是拿了,大旗军也不会受到任何损害。当李吴山问起这个事情的时候,大家全都毫不隐瞒的直接承认,甚至还把没有花完的这一部分给李吴山送了回来。
这个不算是贪污,因为这些钱自始至终都没有跑到别处去,全都是大旗军内部散开了,这就叫做肉烂了还在锅里。
大家都不是视钱财如粪土的圣人,在没有贪墨舞弊的情况下私分一点浮财,真不算什么事儿。
唯一做错的地方就在于,当时崔耀祖没有这些钱财一股脑的交给李吴山。毕竟是“恩出于上”,由李吴山亲自把这些钱财分给大家,才能显出大帅的威严和恩宠。
在崔耀祖看来,自己最大的错误就是越俎代庖,自己做了水顺人情。
“我老崔做的这个事儿确实欠考虑了,我有错,你要想罚我那就罚吧,我无话可说……”
“你是府丞,是朝廷命官,是不是罚你,怎么罚你,那是王宣同的事情……”
王宣同是南京的府尹,是崔耀祖的顶头上司,而且抄家这个事儿本就是南京府衙的责任。
还不等李吴山把话说完,崔耀祖就已经笑了:“王宣同算个鸟,老子都不稀罕正眼看他。他最多也就是把我这个府丞的官职给撤了,老子才懒得伺候他……”
虽说崔耀祖是朝廷命官,是府尹王宣同的下属,但崔耀祖从不把那个所谓的朝廷放在眼里:“抄家抄出来的钱财山满海满,别说是我老崔私下里给弟兄们分了,就算我当着他的面儿这么干,他敢多放一个屁?这事他王宣同未必就真的一点都不知道……”
崔耀祖的手段何等惨烈!当初大肆株连抄没了那么多官员的家产,绝大部分都揣进了大旗军军官的腰包,却只给王宣同留下些汤汤水水的残羹剩饭,身为府尹的王宣同不是傻子,一定早就猜到一些内情,但却不敢声张。或者说他早已在私下里把这个事情对朝廷做了汇报,但已经过了三年,朝廷始终装聋作哑,就当做是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一样,这是为什么?
因为朝廷对大旗军的依赖太过于严重,不敢过分追查这个事儿!
要不是当初的崔耀祖率领两百多大旗军的兄弟定住南京城,太子就还是太子,甚至连太子都不是,哪里还能登基坐殿的当皇帝?
这边刚刚拥着你做了皇帝,回头就要因为一些钱财的小事算后账,以后谁还敢给朝廷卖命?
崔耀祖这么说,其实就是在提醒李吴山:你李大帅是英明神武的大人物,心里装着家国天下三万里河山,给你卖命的这些人和你不一样,他们是最一般的普通人,不给他们一点好处,凭什么要大家给你卖命?
凭借严明的纪律?凭借你李大帅本人的威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