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看了一眼。“被告有什么要说的。”
安建成的代表律师魏希哲站起来。“我觉得只拿这一张私人的字据就判我当事人曾经要把自己经营多年医院的股份给出去,这未免有点太不合理了。我们B市人都知道济仁医院是怎样的一家医院,水平如何,这样在国内外都享有盛誉的一家医院,我的当事人能随随便便的把医院的股份就这么给另一个人吗?”
“反对……”安雪琪的律师大声的喊道。“被告律师这是在没有事实的推测,这样是浪费我们庭审的时间。”
法官说道。“反对有效。”
魏律师继续询问道。“安雪琪小姐,是吗?”
安雪琪点点头。“对。”
“你提交给法院的这份字据,是周诗曼女士给的?”
安雪琪说。“一定是。”
“那这份字据是何年何月我的当事人给你母亲写的呢?”
“上面不是有日期吗?”安雪琪说。
“10年12月6日。”律师问道。
“对!”
“既然是10年就给周诗曼女士写的字据,为什么周诗曼女士一直没有从我的当事人索要呢?为什么要现在来对薄公堂。”
“因为我妈妈之前对爸爸一直很有感情,所以他没有给,她也没有深要。”安雪琪回答。
魏希哲笑。“所以说现在周女士是对我的当事人没有感情了,所以就想来要了,是不是?”
安雪琪说。“话不能这么说……”
“我只要你回答‘是或者不是’!”
“不是!”安雪琪说。
律师又继续问道。“那周诗曼女士有没有跟你讲过,我的当事人是在什么情况下,写的这份字据吗?”
安雪琪说。“是那年济仁医院里要盖新的门诊大楼,也增添了许多设备,我爸爸手中的钱不够用。然后我妈妈给我爸爸拿出了私房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