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孤单地走在路上,晚霞散落下的街道,偶尔走过一两个闲人,风很微凉,人却迷茫。
我看了一下时间,六点多一点,离我和李秋红约定好的时间还差十几分钟。李秋红是谁,相信在南城,没有人不认识这位赫赫有名的女强人,而我又是谁,说得好听一点,就是一个落魄的富二代,说的不好听一点,就是一个被现实逼得走投无路的穷逼。
回想起这两个月来发生的事情,我感觉就像是一场梦,一场噩梦。
一场谜一样突如其来的车祸,将我的生活搅弄得一团遭,爸妈去世了,曾经在这个小县城呼风唤雨的富二代一夜之间变成了任人欺负的小瘪三,我连安葬费都拿不出来。
曾经的我是那样的意气风发,不可一世,我从来没有想过有一天,我会像一条狗一样摇尾乞怜地去向那些平日里总是夹着尾巴巴结着我家的亲戚朋友们,恳求他们的施舍。
爸妈养育了我十七年,也给了我最好的十七年,我不想他们走了的时候,连一副棺材板都没有。
可是,我的低三下四并没有换来他们的垂怜,反而是无休无止的羞辱。
我忽然发现,我活了十七年,才终于搞明白一个道理,人生如戏,全特么靠演技。
可是天无绝人之路,在最无助的时候,我碰到了李秋红。
李秋红,南城房地产开发的先行者,十几年的商海纵横,如今少说身家也是几千万的主,可就是这样一个女人,怎么会和我扯上关系呢?
商人重利,李秋红当然不会无缘无故地对我伸出援手。
这还得感谢我的爸妈,因为他们,给了我一副帅气的面孔,毕竟这是个看脸的世界,李秋红也不例外。
我和她做了一桩买卖,我父母的一切后事费用全部交给她来出,并且我高中学业的所有支出均由她一力承担,但是作为等价交换,我必须为她服务三年。
是的,我将自己卖给了她,期限是三年。
但是,我不觉得亏,是男儿,能屈能伸,方能成就大事,这三年,就当是是磨练吧!
为了剩下打车钱,我气喘吁吁地跑了小半个南城,才终于来到了李秋红的住处。
按下门铃后不久,李秋红便开了门。
今天的她似乎兴致很高,满脸的笑意,并没有在她岁月的脸上撑起任何皱纹。
李秋红今年四十,可身材真是一点都没走样,窈窕的身姿将半老徐娘的诱,惑发挥到了极致。
“水都给你放好了,赶紧去洗澡。”她对我说道,“洗完后记得穿上我给你买的衣服。”
给我买了衣服?我怀着好奇来到了浴室,进门便看到了边上几件醒目的服饰。
我看着这几件衣服,心里感觉到很憋屈。
这是一套空少职业套装,空少,顾名思义,就是和空姐相对应的飞机上的男性服务人员,在这套衣服旁边,则是一条性、感的橙色单边系绳丁字内裤,看到这里,是个正常人都应该明白了。
一个人呆久了,总是会孤单的,我如此,李秋红同样如此。
不管人前李秋红多么的风光,多么的不可一世,她终究也是一个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