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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一十二章 会惯坏我的(1 / 2)

正好在过来的路上,凌夙接到了慕天炜的电话,得知他正在为买戒指而发愁,凌夙听出了慕天炜真正的意思,就答应帮他去挑选戒指。

其实慕天炜是想偷偷的买,但是因为最近苏蓦然都在跟着他,根本没时间准备惊喜;婚戒慕天炜原本已经准备好了,只是不小心被苏蓦然弄掉进了水池里,然后就再也拿不出来了。

最近慕天炜和苏蓦然都忙的脱不开身,然后又突然发现四金都没有买,两个人慌了之后突然想起比较闲的欧潇歌,后来想想交给欧潇歌一个人又不太放心,所以才会找凌夙帮忙。

骚乱过后,凌夙直接把欧潇歌接走,先去医院做了检查,之后才来到珠宝店。

珠宝金店,这种高消费的地方欧潇歌来过几次,每次来都觉得这里太耀眼了,每一款的价格基本上不是她能负担的起的,幸好她这辈子是女人,用不着送人珠宝首饰。

这家珠宝店欧潇歌和凌夙也是第一次来,整体的感觉只能用富丽堂皇来形容。

珠宝金店分为金区、银区、珠宝区,另外还有白金区、钻石区等很精细的划分。

结婚这么久了,凌夙不管走到哪里,都是那么引人注目,不仅仅是因为他俊逸美型,也因为他身上那股气质,成熟的男人总会吸引很多小女生,遐想不断或者爱慕倾心。

在珠宝店里走了一圈,不知道有多少男男女女盯着凌夙,对此凌夙从来不放在眼里,欧潇歌也早就习惯了。

从一开始欧潇歌就知道,她和凌夙不是一个等级的,但是相貌不过是皮囊,人还是要看品质和内心。

“全部都闪闪发光的,眼睛受不了啊。”欧潇歌摇着头,这种西方还真是能反射社会阶级啊。

有钱人可以随便买,没钱的只能看看,然后欧潇歌就是没钱的。

这些东西都很漂亮,但是欧潇歌却一点都没有想要拥有的心情,对于她来说,属于自己的就是自己的,不属于自己的,自然不会强求。

而且这些首饰,一定在这里才是最闪闪发光的,离开这里的话,就未必了。

“潇歌,我记得你好像没有手链,想要吗?要的话选一个吧。”凌夙极为温柔的眼神看着欧潇歌。

“不用了,礼物这东西不能经常买,不然会把我惯坏的。”坐在柜台前,欧潇歌看着那些闪闪发光的手势摇摇头。

“潇歌有这种意识,所以你是绝对不会被惯坏的,而且这些是固有资产,那天我们破产了,还能拿出来换点钱。”凌夙揉揉欧潇歌的头发玩笑着。

“好啦,我怎么样都好,先帮天炜挑选吧,那小子就知道买戒指,其他的怎么不准备啊,女孩子结婚用的四金都不准备。”然后还要让他们来帮忙。“你说他们这些人也真奇怪,咋就忙的没时间买婚需。”冷矢也是这样,这种事也能托人,真是奇葩啊。

“是啊。”奇怪是挺奇怪的,不过凌夙却不讨厌帮这种忙。

“算了,之后让他们请我吃一顿就行了。”欧潇歌的要求不高,吃点好吃的就能满足。“蓦然姐的手指和我差不多,天炜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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