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玉郎想自己若是个姑娘,那么现在和这个陆健儿,应该就算是处在热恋期了。
他在陆府的客房里已经住了好几天,享受着陆府的保护,以及陆府的家庭医生。陆健儿少年时代曾经常驻过金公馆,一直很感激金公馆全体成员对他的善待,如今两人反了过来,陆健儿就觉着自己总算得到了个回报的机会,金玉郎在他家里连住带病,他还挺高兴。金玉郎对他也真的是亲,仿佛他们是从小一起长大的好兄弟,从来就没分开过。就冲着金玉郎对他的这份亲热劲儿,他也不能不多爱护他几分,况且现在不爱护也不行——金玉郎几乎可以算作是没有家的,这么一个不大精明的青年,无处安身,没有亲人,还生着病,这让他感觉自己是“责无旁贷”,他要是不管金玉郎,金玉郎还不得死了?
陆健儿确实是认为金玉郎不大精明,尽管这家伙“白璧微瑕”,偶尔会冒出惊人的坏主意来,但总的来讲,他的坏主意彼此孤立、不成体系、没有格局,说明他那些坏主意和小孩子的恶作剧差不太多,他本人不是坏人。此刻坐在房里,他见金玉郎裹着一条毛毯回了来,便忍不住要皱眉头:“大冷天的,你干什么去了?怎么还打扮成了这个怪样子?”
金玉郎解开毛毯,又脱大衣,且忙且答:“出门做媒去了。”
陆健儿当真把眉头皱了起来:“你?做媒?”
金玉郎脱得剩了一层单衣,然后抬腿上床,展开棉被盖了上,只露出了一个脑袋:“就是那个连傲雪,我本来打算把她卖掉的,后来改了主意,把她送给了一个独眼龙,正好独眼龙还挺喜欢她。”
陆健儿拉了一把椅子到床前,坐了下来:“你真是越来越荒唐了。我早就说过,对于你那个前太太,你和她一刀两断就得了,如果不解恨,那干脆送她上西天。结果你可好,把她东送西送的,也不想想,她若是真下了窑子,你难道不要跟着一起丢脸吗?”
“她不是没下嘛。”
“那你把她送人也不好,她毕竟曾是你的太太。”
“唉,我不在乎。”
“你不在乎我还在乎!”
金玉郎笑了起来:“有你什么事,不用你在乎。”
陆健儿瞪了他一眼,见床头矮柜上放着一份报纸,便拿过来翻看了一会儿。金玉郎见他没了话,便闭了眼睛,似睡非睡的发昏,又哼哼的说道:“今天不用吃药了,我已经快好了,那药苦得让我想吐。”
陆健儿从报纸上移开目光:“还是要吃,不吃药,怎么能好得快?等身体好了,我请客,带你和五妹出去玩玩。”
金玉郎睁开了眼睛:“那,你请客也是请你自己的亲妹妹,又不是特地的单请我,我不领你的情。”
“就是特地的单请你,五妹只算是陪客。”
“那就不要她做陪客了,咱们两个多自在,干嘛还要加一位大小姐?”
陆健儿翘起二郎腿,慢条斯理的将报纸合拢折好,放回原位:“玉郎,别对我装傻,你我两家,互相都是知根知底的,单以眼下的情形而论,我说句不客气的话,陆家的姑娘到你金家,得算是下嫁。而凭着你我二人的感情,你若成了我的妹夫,我们就是一家的亲人,你的一辈子,以及你的一家子,我们陆家都可以负责到底。”
金玉郎面向他侧躺着,将半张面孔埋进了羽绒枕头里,心里又得意,又为难。得意,是因为他发现陆健儿比金效坤更适合做自己的大哥,而他并没有费多少力气就如了愿,陆健儿现在每天都要过来瞧他一眼,无论有事没事,并且开始主动的为他筹划前途,好像他不只是金玉郎的大哥,也是金玉郎的爹;为难,则是陆健儿喜欢他喜欢得过了分,竟然一心想要把他变成自己的五妹夫,甚至使出了利诱的招数,仿佛陆五小姐是个推销不出的老姑娘一样。其实陆五小姐正当妙龄,是花朵一般的人物,招人爱得很,完全无需任何人操心她的终身大事。
金玉郎也知道做陆家的五姑爷,会有种种实际的好处,尤其陆家不是一般的军阀家庭,陆家——从老子到儿子,都是那么的深沉,深沉得连人气都没有,好似全是从古墓里溜达出来的。凭着陆家男人的城府,莫说霍督理正稳坐江山,就算将来改朝换代了,想必陆家也会照样屹立。
金玉郎对陆家的男人很满意,对陆家的五小姐,也挑不出任何毛病来,唯一的问题是:他不爱她。
第一次结婚,他娶了个有仇的太太;第二次结婚,他不想再凑合。要说合适的人选,那就是段人凤。段人凤——以他的审美观来看——长得好看,对他也好,俩人吃也吃得到一起去,睡也睡得到一起去,称得上是同心同德,没有任何分歧。陆府上下对他虽然都好,可他咳嗽气喘的住久了,也有点心虚,怕自己惹人讨厌。他想若是自己有家的话,定然就可以放胆生病了,反正段人凤是不会嫌弃他的。
想到了“病”字,他下意识的抬手摸脸,自己都摸出了自己的瘦,脸一瘦,就显长,于是他的思想跳跃,又想起了长脸的金效坤。而他刚想起这个人,陆健儿那边也开了口:“你好好的想一想,不必急着回答我。另外,我还想问问你,你那位大哥,你到底是打算怎么处置?是让他在牢里自生自灭,还是——”
“还是”后头的余音,陆健儿不说,金玉郎也明白。对待金效坤,如今也没什么可多说的了,无非就是杀,或者不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