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玉郎带着施新月离开医院,上了汽车。
他很好奇很兴奋,不住的去看施新月。这钱没白花,施新月确实是变了模样,只是金玉郎不知道他这算不算是恢复了旧貌——金玉郎对他的旧貌毫无印象,当时在土匪窝里,他光顾着笼络那一对雌雄双煞了。
笑眯眯的端详着施新月,他倒是真心实意的替他高兴。施新月垂了头,被他看得很不好意思,然而他单是看还不够,一只手在怀里摸了片刻,他最后摸出了一副墨晶眼镜来。眼镜片是半明半暗的蓝灰色,镜框秀致,一看便知是昂贵货色。他将这副眼镜往施新月的鼻梁上一架:“好,这回就彻底看不出来了!”
施新月垂着头,只是微笑,心里想要道谢,可又觉得自己的道谢轻飘飘、不值钱,抵不过金玉郎这份恩情的万分之一。而金玉郎这时又道:“我请客,为你庆祝一下!”
施新月依旧是笑——对着金玉郎,他就只能是笑。
在一家番菜馆的雅座里,金玉郎让伙计开了瓶香槟,因为想要听那“砰”的一声,好像除夕夜前的鞭炮一样,特别的有喜气。施新月呆坐在他对面,因为平日吃饭时总是面对着傲雪,如今前方这人忽然变成了金玉郎,他如坠梦中,总是有点恍惚,一边恍惚,他一边缓缓的眨着眼睛,左眼有点古怪感觉,不知这感觉算是不习惯,还是不舒服。
按照金玉郎的指挥,他喝了一杯香槟。
这是他生平第一次喝香槟,喝过之后,他暗暗认定了这是天下最甜美的饮料。回忆着气泡在舌面上炸出来的好滋味,他很想再来一杯,但是当着金玉郎的面,他不好意思。喝过了香槟,他效仿着金玉郎的模样,用刀叉吃鱼吃肉,心里想把这个舞刀弄枪的西洋吃法学会,可是又觉着学了也没用,凭着他现在的这副落魄情形,一天能吃上三顿熬白菜,已经算是享福了。
就在他手持刀叉和牛肉搏斗之际,金玉郎忽然开了口:“我在禁烟局弄了个差事,明天到天津去办差。你跟不跟我走?若是肯跟我,我就给你也要张委任状,到时候按月发薪,你也能混个三五十块。”
施新月立刻抬了头:“我?”
金玉郎放下刀叉,扯起餐巾擦了擦嘴:“别想着跟我飞黄腾达,我不是那上进的人,要不是陆健儿非逼着我去禁烟局,我也不会去自找官作。这回到天津办公务,我先办着瞧,要是差事好办又好玩呢,我就把这小官儿当下去;要是没意思呢,那我在天津玩几天就回来辞职。”
施新月用力的一点头:“金先生无论怎样做,我都赞同。”
金玉郎向着他一笑:“你要是能够按月拿钱养家,连傲雪大概也会慢慢的把心收回来,好好的和你过日子。毕竟金效坤是出不来了,她等他也是白等。”
施新月又一点头——点到一半他意识到不对,立刻停了住。抬手推了推眼镜,他躲在蓝灰色的镜片之后,偷偷的扫了金玉郎一眼。金玉郎说完了那话之后,就走了神,此刻正偏着脸,斜了眼睛向窗外望,窗外没有什么好景致,只有一棵冻硬了的枯树,以及枯树底下的一堆煤球。
施新月等了片刻,不见他回神,只好轻轻的唤了一声:“金先生?”
金玉郎收回目光,缓慢迟钝的转动眼珠,瞟了他一眼。
“你吃你的。”他听金玉郎低语:“我在想我自己的事,你别管我。”
金玉郎也知道,自己的思想是零碎的,不成体系的。他不肯承认自己缺乏智慧和理性,可在绝大部分时间里,他都是靠着直觉和灵感开路。
以及一些总能让他逢凶化吉的好运气。
闹着玩似的活到了二十多岁,他在将亲哥哥送进大牢里之后,灵魂终于发生了一点变化。他长大了,即便没有惹出乱子来,他也能静静地坐下来,做一番思考了。思考的还不是怎么玩怎么乐,而是正正经经的人生大事。可惜对着一桌子大菜思考了良久,他没想出什么成绩来,说来说去还是那两件:一是明天上天津,二是赶紧找房子。
至于傲雪那个蛐蛐,先让她和施新月这个蛐蛐在一个罐儿里活着,而金效坤——自从那一天在牢房里,他看见金效坤的头发乱糟糟的全耷拉了下来,就感觉这位大哥已经死了一大半了。
金效坤就非得西装革履分头锃亮的活着才行,别人可以落魄,他不可以,他落魄了看着就不像话,让人替他悲哀羞愧,恨不得让他赶紧驾鹤西归,免得大家心里难受。
一顿饭吃完,金玉郎和施新月分了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