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健儿一直认为自己对金玉郎够意思,真拿这家伙当好朋友,结果这一次,他有了个新发现——怪不得金玉郎总对他闹别扭,原来他还真是不大尊重这家伙,否则不能解释为何他一看见金玉郎借酒消愁,就想笑。
在陆健儿这里,从“想笑”到真笑,有着十万八千里的距离,所以旁人看不出他的幸灾乐祸,只见他隔三差五的就来瞧瞧金玉郎。金玉郎没再向他发过疯,但是也不大搭理他,他不挑金玉郎的理,因为金玉郎在经过了长达数日的大醉之后,现在已经没了人样,一张脸瘦得显了长,头发也是乱糟糟,甚至还有了点胡子拉碴的意思,猛一看上去,简直有点像金效坤。况且他也不是只对陆健儿冷淡,他现在对谁都是爱答不理。
陆健儿认为自己挺关心金玉郎,虽然关心之余还是想笑。而在金玉郎这一方面,则是根本不想见他。
金玉郎恨他。
没到“恨透”的程度,但也差得不远,一切都是陆健儿的错,如果陆健儿把段人龙那一行人都杀绝了,段人凤又怎么会得到那封血书?是的,自己没错,全是陆健儿的错。早知道陆健儿这么不中用,他就忍下这一口气、放段人龙一条生路了。
全怪陆健儿,但是又没本事杀了陆健儿解恨,只能这么糊涂着混下去。自从段人凤走后,天气急速的冷了下去,窗外永远都是秋风萧瑟秋雨凉,让人看了想要作诗或者自杀。金玉郎一不会作诗,二不敢自杀,唯一能做的就是从早醉到晚,半梦半醒的混日子。
混到中秋节这一天,他混来了个熟人。
熟人穿着挺括的灰哔叽夹袍,头上扣着一顶黑呢子礼帽,鼻梁上架着一副眼镜,镜片灰中透蓝,使他那只假眼在半遮半掩之下,显得格外逼真。金宅没锁大门,他踏过满院的落叶走进房内,房内冷飕飕的,春天收起来的洋炉子还没有重新安装上,所以一点热气都没有,金玉郎独自坐在一架留声机旁,留声机通着电,他手里拿着一张唱片,闻声抬起了头。
怔怔的望着来人,他花了一点时间,才把脑筋转动起来:“施新月?”
然后不等施新月回答,他自顾自的扭过头,将唱片放到了留声机上。咿咿呀呀的流行歌响起来,他伸手拿过旁边桌上的烟盒,抽出一支香烟叼了上,然后茫茫然的东瞧瞧西望望,找不着火柴。
施新月从裤兜里掏出火柴,擦出一朵小火苗,双手捧着送到了他面前。他凑过去吸燃了,然后手指夹着香烟,他一边凝神听着音乐,一边缓缓的呼出了两道白烟。施新月没见过这样的金玉郎,此刻看着他脏兮兮的头发和脸,他也愣住了。
一曲终了,金玉郎扔了手里的烟头,似乎是终于回过了神。抬头望着施新月,他一脸的麻木不仁,只问:“你怎么来了?”
施新月答道:“早就想来了,可是自从去年从天津回来之后,我就再也没找到您,听说您是搬家了,可也不知道是搬去了哪里。还是昨天下午,我才打听到了您的住址。”
金玉郎收回目光,扭过头又去拿烟:“不用来看我,我没什么好看的。你走吧。”
他要是好好的,施新月瞧他一眼也就罢了,绝不会赖在他家里,可是眼看着恩公已经活得像鬼一样,施新月哪里还能走?从满院子那厚厚的落叶来看,他推断出这个家里一定是只剩了金玉郎一个人,那么——施新月因为过久了日子——立刻就想到了最实际的问题:恩公每天吃什么喝什么呢?就算这房子好,安装了自来水,可也不能天天拧开水龙头直接往嘴里灌啊。
他看着金玉郎,站着不动。于是金玉郎抬头又望向了他:“还等什么呢?”
施新月答道:“您这么过日子可不行。”
金玉郎笑了一声:“怎么过不是过?反正家里就剩了我一个人,怎么过都是没意思。”说着他一踢腿,踢了施新月的裤子:“哎,你知道我的事吧?我太太,段人凤,走了,不要我了。”
施新月知道——昨天打听金宅地址时,他顺便也得知了金宅的新闻,也正因为是得知了这桩新闻,所以他才不敢耽搁,一夜过后便急匆匆的找了过来。此刻对着金玉郎,他劝道:“您还年轻,将来的日子还长得很,为了一时的感情挫折,搞坏了身体,岂不是得不偿失?”
“你说我?”金玉郎似笑非笑的又踢了他一脚:“你还因为失恋要死要活呢!你有脸说我?”
“就因为闹过那么一场,我现在才有资格说您。现在回想起我当初的所作所为,我非常的羞耻和惭愧。”
金玉郎摇了头,转身又开了留声机:“我没有什么羞耻和惭愧,我就是难受,心里难受。”
然后他起身走去了隔壁房间,片刻之后出了来,手里攥着一只细脖大肚的洋酒瓶子,瓶子里晃荡着半瓶酒,他坐下来,仰头灌了一大口,扭头盯着留声机,他在音乐声中把酒咽了下去。
施新月见了他这个油盐不进的劲儿,知道自己是说什么都没用了,于是转身走出门去,先把院内的落叶扫了,然后去厨房生了炉子,接了一壶自来水坐在炉火上。金玉郎随他忙活去,懒得管他。
酒精让他变得昏沉麻木,他五感迟钝,仿佛和外界隔了一层膜,膜内的他活得又无聊又乏味,非常的没意思,然而他又不敢扔了手里的酒瓶。因为清醒的时光更恐怖,他一清醒,就要又悔又恨,想让时光倒流,也想再杀一千一万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