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时谦摇摇头,一伸手,轻轻扯着她的脸皮,道:“淘气。”
“疼!”夏初一忙使劲拍他手。
解放军叔叔这爱动手动脚的毛病,真是没救了!
几秒后,霍时谦的手,才不舍地从她脸上离去。
夏初一揉着脸,很是不满地瞅着他。
偏生他一脸淡定,加之一身笔挺军装穿出来的正气,看不出半点刚刚调戏过小姑娘的痕迹。
这人的外貌,真是太有欺骗性了!
她扭过头,往前走,打算赶快追上那辆蜗牛似的军车,然后送走这位不懂得怜香惜玉的解放军叔叔。
身后传来一声仿若幻听般的轻笑。
“初一,我前几天给你写的信,你收到了吗?”霍时谦的声音从身后传来。
他这是无视她的愤怒,完全跳过了之前的话题。
然而,提到信,夏初一的气更起来了。
她站定,叉腰瞪着他,一脸不爽,道:“说到那封信,解放军叔叔,你自己说说。”
“‘已到新址,勿念。’就这么简单,六个字,你是啥意思?你是诚心的吗?”
语气里,实打实的满是怨气。
不远处,难得地,霍时谦沉默了。
半晌,他走上前来,摸了摸她的头,道:“初一,我很少写信。”
又上手……
算了,她对解放军叔叔动手动脚的毛病,已经免疫了。
“哦,所以呢?”但有些毛病,坚决不能惯。
见她仍旧不满,霍时谦继续解释,低沉道:“我从未给女孩子写过信。”
言下之意,写信给女孩子,他没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