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木给我倒了一杯茶,说了一句风马牛不相及的话:“你尝尝这个,这是不是上等的普洱茶?”
我笑了,掏出烟来,递给卓木一支烟,帮他点上了,自己也点了一支,说道:“大叔,你想得对,我不是倒卖茶叶的,呵呵,大叔,我问你,你也是军队干过的吧?”
卓木向后靠了身子,抽着烟,看着街上飘飘洒洒的雨丝,沉默良久才说:“吴彬,我知道你不是一般人,好吧,我告诉你,我也是一个侦察兵,为了这个家我早就想干上一票,可是我的两个儿子不争气,刚才你说要抢他们的运钞车?你跟我来!老板,结账!”他招呼茶馆的老板,给了他一张缅甸币。
卓木带着我来到一条偏僻的小巷,这里离开红玫瑰歌舞厅已经有两个街区了,我们在一个拐角处站下。“吴彬,你看这个位置打伏击怎么样?这是他们的运钞车必经之路,我早就码好了,他们运钞押运员一个四个,我没有把握在第一时间把他们全都干掉,有你帮我就好办了,你看看可行不?”
我前后左右看了,以我一个老练的城市游击队队员的经验,这里打伏击非常合适!“没问题,问题是我们的撤退路线,这城市我不熟悉,撤退路线归你负责,拦截运钞车交给我!”
“呵呵,我带你来这里,就说明我有撤退路线,现在,我们去搞辆车,最好是军车,军车在这个城市里有特权的。”卓木看上去是做过精心策划的了。
雨天的夜晚黑的很快,我们转了两三个街区,终于看中了一辆墨绿色的帆布蓬的吉普车,一个上士戴着钢盔坐在驾驶位置,像是在等人。
我对卓木使个眼色,我俩一边一个走过去,同时拉开后车门上去,关好车门,前面的士兵已经被我的手枪顶在后脑上。“别动,动就打死你!”我低声喝道。
卓木马上将士兵放在副驾驶位置上的一把卡宾枪拿在手里,他对士兵说:“你在这里干什么?还有人吗?”
“我们队长在那边,他回来了,你们……”顺着上士的视线看到一个扛着中尉军衔的军官正走过来。
我伸手打*门,那个走到车门旁的军官吓了一跳,伸手就去拔枪,我一个箭步上去,“咔嚓”就把他的脖子扭断了!
我将军官的尸体拖上车,卓木已经把车上的上士解决了,也是扭断了脖颈,这一手是特种兵最喜欢用的杀人手法,不出血不出声,很干净。
我们赶紧把他们的衣裤脱下来换上,我穿了上士的衣服坐在驾驶位置,卓木穿了中尉的军服。两个倒霉蛋的尸体被塞在后座和前排座之间的地板上。
我发动车子,开到一个黑漆漆的小弄堂,我们在一个垃圾处理站停下来,看好了前后没人,就将两具尸体拉下来,塞进了垃圾箱里面。
都弄好了,我们大摇大摆开着军车上路了。回到我们事先看好的地点,卓木又让我开着车子走了一边他选好的撤退路线,我这才放心了,回到伏击地点,将车子在街边的阴影里面挺好,点了烟,检查一遍武器,开始慢慢等鱼往网里面撞。
上士的武器是早已经淘汰了的M3A1冲锋枪,这种枪在上个世纪六十年代曾经配备过北约部队,后来被先进的M16系列取代,它的弱点是射程短,有效射程只有一百米,点四五口径,使用三十发弹匣。
在城市里面这个射程足够了,我倒是很喜欢这把枪的紧凑枪身,枪托折叠时只有五十几公分长,重量3.71千克。
中尉军官的手枪竟然是IMI沙漠之鹰!卓木马上就爱不释手了,“嘿嘿,这才是真正的好枪!”
我看着街口的那盏昏暗的路灯。“大叔,你说他们今晚会不会不走这条路啊?”
“来了!”卓木突然叫道。果然,前面开来一辆面包车,我连忙发动车子,一下子就把吉普车停在道口的当中了。
我拎着M3A1冲锋枪跳下来,卓木也下车了。我示意面包车停车,面包车没办法就只能停了下来。
车门打开,那个火爷第一个跳下来,手里拎着一杆五连发防暴枪。“你们干什么?不认识这是红玫瑰的车吗?你们琢番司令见到我火爷都得让三分,你们给我滚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