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讯室内,刘洋正在对许科进行问答审讯。
许科一副律师独有的正态模样:“没错,我的确追求过闵秀秀,但那又能说明什么嘛?”
刘洋皱眉,明显对许科的回答不满:“那为什么之前警方找你录制口供时,你从未提及过,你有追求过死者?”
面对刘洋的质问,许科表现的十分镇定自若:“这涉及我的个人隐私,我有权保持缄默。”
“案发时你没有不在场证据,警方是有权怀疑你杀人的,所以如果你想洗脱嫌疑,只能跟警方合作,如实回答警方所提出的问题。”
“刘警官,如果警方没有实质的证据证明我有罪,那么疑点利益将归于被告。”许科冷漠的神情,表露更多的是不屑:“我想不需要我提醒,嫌疑人自被带进公安机关拘留不能超过二十四小时,如果你们在之后二十小时里,没有实质证据证明我有罪,就得放人。”
许科是个对刑事犯罪类案件颇有述长的律师,这也铸就了他偷换概念的‘诡辩’功力。
论刘洋软硬兼施,对许科都起不了任何作用,致使刘洋有些沉不住气了:“你在跟我耍花样是吧?”
许科摇头,笑道:“不敢。”
话落,马剑越推门走了进来:“许科,我现在有一个坏消息和一个好消息要告诉你,你想先听那个?”
许科掀了掀眼皮看向马剑越,唇畔微勾,抿唇不语。
马剑越走至刘洋旁侧,插兜落座:“虽然你将每一步计划都安排精细严密,但在高技术含量的仪器检测下,仍旧存有缺失。你可以在面对警务人员使用博弈论时为自己诡辩,但却不能用自己的术长,掩盖你所犯下的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