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夏坐在车里,看着窗外的夜景,一时有点恍惚。恒河市这几年变化很大,高楼耸立、欣欣向荣,让她这个“本地土著”既骄傲,又陌生。毕竟,她已经有三年没回来过了。
自打考上了法大研究生,凌夏更多的时间就待在了B市。前两年还好一些,放假的时候还能回家。到了研三学业紧,一堆事情要处理,凌夏就没再离开过B市。到后来,她在B市工作、定居,每天忙得好像个飞速旋转的陀螺。就算是过年过节,都是凌爸凌妈赶过来看她,才能一家团聚。
三年时间可以把一个城市换个样,那么六年对一个人来说,该是脱胎换骨、宛如新生了。
这次要不是因为参加严冬的婚礼,凌夏都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回来看看。
因为肩负着充当伴娘的重任,凌夏在婚礼前一天的晚上,住到了严冬家里。两人并肩躺在床上聊着天,谁都没有睡意。
“呼……我发现,我比新郎官幸福啊!”凌夏一把搂住严冬,故意调笑,“你看,今晚搂着新娘子的可是我,新郎应该还在新房里忙着准备,没这个艳福啊。哎,小美人儿,要不今夜先跟我洞房花烛一下?”
严冬一巴掌把她的咸猪爪趴下来,笑骂:“还有没有一点正形了,哪里像个律师高知的样子?”
“律师怎么了,律师就得人前人后都是一副正人君子模样啊?”凌夏不满地嘀咕,“律师也是正常人类好吗,就跟其他行业的劳动人民没有什么区别,好吗?”
“那能不能把你赚到的钱,也分给我这个其他行业的劳动人民一些呢?”严冬一张嘴,在怼人的时候格外伶牙俐齿。
凌夏拼命摇头:“那不能够,那都是我的血汗钱。”
两人嬉闹了好一阵,终于有点累了。
临睡前,凌夏问严冬:“吴坤宇明天来吗?”
“不来。”她回答,“他有事,时间错不开。”
“他是不是看不了你嫁给别人的场面,偷偷哭去了,死活不肯来?”凌夏开玩笑道。
严冬捶了她一拳:“嘴下留情啊大律师,吴坤宇可是你本科嫡亲的大班长,你就这么挖苦他呀。我一定下来日期就告诉他了,但他公司派他出国深造,赶在一起了。我也不能让人家专程来参加我的婚礼,放弃大好机会吧。”
“他当年都主动放弃你了,还有什么是不能放弃的?”凌夏撇撇嘴,说道。
严冬再次强调:“我们当年是和平分手的好吗,我们是觉得更适合做朋友、做知音的,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