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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三章 上香(1 / 2)

谢慕林比谢徽之早一步反应过来:“如果其他特征都能对上的话,有没有痣,并不重要。这么大的黑痣,非常显眼,很容易引人注目,但与此同时,也会让人把注意力放到痣上,而忽略了这个人其他的长相特征。这个男人兴许用什么东西把痣遮起来了,也有可能他本身就没有痣,只是故意伪装上去的。需要逃避追捕的时候,他把痣拿下来,别人见他脸上没痣,也就忽略他了。”

谢徽之恍然大悟,忙问谢谨之:“二哥是这样想的么?你确定那个矮小黑瘦的男人就是那个小偷?!”

谢谨之微笑道:“说不上确定,但我觉得很有可能。那人匆忙间在估衣店里买绸衣,只要差不多合身,即使做工、花色不好,也不在乎了,连价都不讲,可见是急需换衣。我听那店里的人闲话,说他身上穿得很平常,举手投足也不是富贵人家的作派,看不出是一口气就能掏出五两银子买几件估衣的人,那太不划算了。他老婆那样的身材,其实量体定做新衣是最好的,而不是买一套不算很合身的旧衣裙。店伙计也曾试探地问过那人,为什么不去定做新的?那人随口说,要赶着出远门,来不及等新衣做成了。可是……既要出远门,只买一套衣裳,就够了么?”

考虑到这人外形符合,老婆身材符合,又急匆匆准备要出远门,还有换上与日常衣着习惯不相符的绸衣,有化妆改扮的嫌疑,最后还有北门桥这个地点的特殊性——谢谨之觉得,他遇上正主儿的可能性非常大。若这样都还是巧合,那只能说是天意了,江绍良即使扑了空,也没什么损失。

谢慕林与谢徽之恍然大悟,觉得很有道理。谢慕林说:“这里是平民百姓聚居的地方,繁华、热闹、人多船多、购物方便、水陆交通发达,而且又没什么达官贵人过来,顶多就是时不时有去鸡鸣寺上香的船经过,对于被通缉的人来说,算是个挺好的大隐隐于市的地点。而过了北门桥之后,几乎就是荒郊野外了,那对小偷夫妻想要逃走,也方便得很。呀!这么说来,他们快要跑了?如果真要通知江绍良来抓人,恐怕得快一点才行。”

谢徽之咂了咂嘴:“说实话,我不是很希望这两人被曹家的人抓走。他们虽说让曹家人丢了个脸,但也救了曹大小姐一回吧?若不是曹家把王安贵的女儿逼得太紧了,她也不会再害一回人。如今曹家人却为了挽救曹大小姐的名声,恩将仇报地搜捕这两个小偷,也太不要脸了。”

谢慕林笑道:“虽说他们干的事让你觉得挺高兴的,但小偷就是小偷,他们又不是初出道,而是早已在这行当里混了许多年的熟手,不知多少人受过害。就冲这一点,他们也应该送交法办的。依我说,也别告诉曹家的人了,直接报给官府知道算了。咱们也认得几个熟悉的差役,不如叫他们挣个小功劳?”

谢谨之说:“我让你们去找江绍良,并不是要把人交给曹家。”他顿了一顿,“这事儿我也拿不准。反正,三弟照我说的去做就好了。江绍良此人,原是个聪明又端正的人,无奈摊上一对不省心的父母,只能身陷利欲纠葛之中,汲汲营营,实在是可惜了。不过,只要不是涉及身家性命的要紧大事,他的人品还是靠得住的。我们示好于他,他自然也会有所回报。”

谢谨之这话有些意味深长,谢慕林总觉得他好象在暗示着什么。

不过她和谢徽之都没有追问,因为谢映容出来了。

谢映容摘掉了贵重的珠花,把华贵的裙子也换了,换成一条竹青色的粗绢褶裙,是从估衣店买的,又自行往裙摆上绣了几朵花,虽然比不得原本的裙子,却也很精细好看了。

谢映容小心地整理了一下鬓边的鲜花,不满地问:“这样行了吧?可以走了没有?!”她打扮得这般简陋,忍不住想借姨娘的脂粉用用,还被大金姨娘硬按着把脸给洗了,只好象个村姑一般走出来。想到一会儿可能要用这副模样去见江绍良,她就觉得什么脸面都丢尽了。

谢慕林打量她几眼,撇了撇嘴,没有再挑剔。天色不早,他们可没那么多时间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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