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莲给玉淑买了蓝色的娃娃服,蓝色的裤子,一双黑色的布鞋。
这娃刚死了亲妈,还在孝里呢,不能穿红戴绿,只能穿素色的衣裳了。
不过这娃其实长的挺俊,眉眼都很精致,只是又黑又瘦的,看起来只觉得可怜,感觉不出好看了。
“嗯,这么一收拾还真是不错,就是瘦了点儿。
等着回家了,让你伯娘多做点儿好吃的,用不上多长时间就能长肉了。”
等到巧莲给玉淑全都收拾妥当,喊了曲维扬进来,曲维扬打量玉淑两眼,点点头。
“曲伯伯,曲伯母,谢谢你们,我从小到大,还没穿过这么好的衣服呢。
曲伯伯,我知道,养大我要花好多钱,他们给的那六百块钱肯定不够。
我以后会好好干活,家里的活都交给我吧,等我长大以后,我会好好孝顺伯伯和伯母。”
小玉淑穿着崭新的衣裳,有些局促,可还是要把心里话说出来。
巧莲一听就笑了,伸手搂过来玉淑。
“傻娃,伯伯和伯娘带你回去,可不是让你干活的。
往后你跟家里的哥哥姐姐弟弟妹妹们一样,一起读书一起玩。
可以适当分担一部分家务帮我忙,这样就行了,我们可不是弄回家去个小保姆呢。”
“我们只希望你从此以后无忧无愁,平平安安长大。
至于你往后要不要孝顺我们,那都是以后的事情了,咱们现在不去想。”
巧莲挺喜欢这娃,聪明机灵又坚强,骨子带着倔劲儿。
十岁的娃,这么瘦小,但是却能步行走到县城去寄信,光是这一点,就很让人敬佩。
穷人的孩子早当家,这话真的是一点儿都没错。
估计这娃也是从小吃够了苦头,受尽了白眼,尝遍了人情冷暖。
所以她比一般同龄的孩子更早熟懂事,更知道审时度势。
所以当巧莲提出,要尽快安葬荷花然后带她走的时候,这娃可以毫不犹豫当机立断下决定。
对于一个十岁的孩子来说,真的很难得了。
再听听她刚才的话,也难怪村子里还有那么多人护着她照顾她,这娃以前在村子里,肯定是特别勤快很讨人喜欢。
之前,巧莲对收养玉淑还有些犹豫,关键他们家已经七个孩子了,即便是在这个年月,孩子也不算少。
多一个孩子,绝不是多一双筷子一个碗那么简单,孩子从小到大的成长教育,都需要付出心力。
或许这个年月大部分人都把孩子当成小猫小狗养,但巧莲不是。
她照顾孩子还是满用心的,多一个孩子,要付出的心血就增加了不少。
而且玉淑是女孩,将来读书嫁人这些,都需要费好多心思。
再者现在是什么年月?家家户户都吃不饱饿肚子的时候,偏偏她还领养一个孩子回去。
别人难道不会好奇么?他们家原本就十口人了,光指着曲维扬一个人的供应,养活这么大一家人,可能么?
但是眼前这女娃太可怜了。
巧莲很清楚,如果她不带着玉淑走,而是让她继续留在村子里,这娃很可能用不了多久就会被害了。
一个十岁的小女娃,手里拿着那六百块钱,她那些凶狠如豺狼虎豹的叔伯们,不会让孩子拿着钱安安稳稳过日子的。
更何况,这么小的娃一点儿谋生能力都没有,即便是有钱又能如何?
没人照顾没人管,她自己根本无法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