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错!
这事儿不管是从法律上来说还是道义上来讲,都合情合理。
你瞧瞧就咱们Z国这行情,但凡是农村家庭,谁家会让自己儿子孙子没饭吃把钱啊地啊房子啊什么的都留给女儿?是,也有!儿子是混混,赌鬼,烂酒……没办法了,只能靠女儿养老,把资产留给女儿,然后儿子各种跳腾闹得不安生……
这种事儿不要太多。
但凌晨这事儿不一样,凌晨父算是家中长子,长子意外走了,那凌晨这个长孙还在呢!
凌家的资产轮得到她凌燕分配?
行,也就是几千万,凌晨可以毫不夸张的说一句这点钱对他来说是小钱!
他完全可以不要!
陈年往事了,计较这个也让人看不起!
可瞧瞧你凌燕干了什么?连让他妈杨琳一点点的容身之处都没有了!你凌燕要霸占凌家所有的财产!搞的好像他凌晨爸死了,他凌晨和凌晨妈就不是凌家的人是了!
是你先不仁不义的!
是你先把事儿做绝的!
是你先起了歹心的!
那就别怪他凌晨心狠手辣了!
这点钱对凌晨是小意思,可对凌燕那就是个大意思了!
夺回财产,看你活得不如狗,劳资开心!
就是开心!
人干什么事儿,就是为了开心!
叶玲珑太了解凌晨,了解这货身上那股子硬气,他不在乎钱,不在乎名声。他在乎什么?在乎自己开心!在乎自己是否对得起这天,这地,还有这天地中的道义!
为了自己家男人好,也为了她叶玲珑和凌晨的感情稳定,这时候,还真不能顺着杨琳的意思来了!
叶玲珑毕竟情商高,左右一衡量,终于下定决心。
行吧!
好么!
那就撸袖子干仗吧!
如果要在婆婆和男朋友之间做个选择,那她还是宁愿选择得罪婆婆吧!
“伯母,你看这事儿是这样的。凌燕一直都欺负您,还霸占了凌家的财产。这不是您的不对,这是凌燕的不对。我们生活在一个法制社会,我们做事情就得按照法律的章程来办。
就像凌晨打人,他的确犯错了,所以法院给他判了个判二缓三。
判二缓三不是无罪释放,是缓刑三年,缓刑三年抵折了两年的刑期。在这个过程中凌晨不能违法,违法的话,缓刑将会收回,并且要加刑。这就是凌晨付出的代价。
但凌燕夺走了凌家的财产,还殴打了您,从法律的角度来说,她并没有付出任何代价。
凌晨打了她一顿这叫代价吗?
这是私人恩怨,这是斗殴。这不是惩罚。
要惩罚凌燕,就得诉诸于法律!
凌晨,你说呢?”
话说到这儿,叶玲珑就把话头转到了凌晨这儿,那意思不言而喻了。
法律!
你丫要夺家产教训教训你那恶亲戚老娘没意见,但你要想动手搞事情把你自己玩进监狱!
那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