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据说是个美丽的地方,那里的牧场很美丽,姑娘能歌善舞,小伙健壮俊朗。可惜,要到达那里,却要跋涉过荒无人迹的茫茫大漠。”
刺客讶然地看着站在牢外侃侃而谈的人,“相爷去过天山。”
“本相如果去过,便不会说‘据说’两个字了,有机会的话,本相倒是很想去看上一看的。”
刺客垂下了头,“那里的牧民是和善的,相爷,刀兵所向,便会血流成河。”
孟明远冷哼一声,“当日你若一剑杀了本相,你以为便不会血流成河吗?你收钱买命,理所当然。本相为臣尽忠,为国谋安,亦是份内之事。回圪犯我之心不死,本相自不会放它休养生息。”
刺客的声音突然充满了苍桑无力感,“我们江湖人常说,一步江湖无尽期,人在江湖,身不由己。江湖人合该江湖死,技不如人,死无怨尤,可在下却落得这般田地……”
“技不如人,死无怨尤。”孟明远用他的原话回答他。
刺客沧凉一笑,“是呀,死无怨尤。死前能再见相爷一面,在下确实没什么可遗憾的了。”
孟明远面色一沉。
刺客抬头看着他,道:“就算相爷不齿,在下也想说,在下对相爷确有倾慕之心。”
孟明远拂袖而去。
滚粗!
你妹的,你倾慕哥,可哥不想搅基。
当日行刺当朝丞相的刺客落网,次日开华帝也得到了呈报,他低调的让人提了犯人入宫。
孟明远在中书省看幽、凉二州户藉看得眼冒金星的时候,被内侍叫进了宫。
然后,他看到了洗漱一清的刺客。
虽然,脸上也多了几道疤,但不算破相。
不过,皇帝是毛意思?
孟明远给了开华帝不怎么友好的一瞥。
开华帝当没看到,他对自家丞相说:“安之不必拘礼,坐。”
“臣谢座。”
“安之一身安危责任重大,那些护卫说到底仍是有些不济事。”
孟明远沉默以对,不急着表示什么,他大概以能明白皇帝想做什么了,但是,他不怎么喜欢。
“这人虽说当初确实是欲取安之性命,不过,他最后关头到底还是放弃了。俗话说,得饶人处且饶人,有些过往便揭过去吧。”
“圣上有命,臣自当遵从。”但这不表示哥没有异议。
“以安之性命安危计,朕以为以此人充当护卫是上上之选。”
孟明远道:“此人犯了臣的忌讳,臣请圣上体谅一二。”
忌讳什么,开华帝自然也是心知肚明的,丞相这样的颜色,加之又极易雌雄难辩,自然便有了些是非纠缠。只不过,能看丞相纠结,于皇帝而言也是乐趣。
“况且,让此人护卫于臣,臣怕自己夜难安枕。”
“安之想如何?”
孟明远冷冷看了那人一眼,垂眸,“圣上若一定要此人随侍臣身边,那么便灭了他的祸根吧。”
刺客神色大变。
开华帝也怔忡了一下,这个提议确实……很有宫廷特色。
宫刑之后,男人便失去了立身的根本,从此成为无根之人。
刺客直直地盯着孟明远,但见他神色冷凝毫无转圜之意,这人便是再绮颜玉貌,骨子里却是宁折不弯的男儿本色。更兼位极人臣,才能卓越,有些侮辱他是绝对不会忍受的——这才是一国权相的姿态。
“在下没异议。”
君臣二人听到刺客这样说,忍不住对视一眼。
开华帝心中不由喟叹,都说红颜祸水,丞相这家伙蓝颜一样是祸水啊。
孟明远心中暴躁非常,呀呀个呸的,话都说到这份上了,这刺客竟然真的低头?他不是不能接受同性之爱,毕竟所有人的爱情都值得尊重。但是他不能在自己是个男人的事实下忍受一个爱慕自己的男人成为自己的侍卫,尤其可能是贴身侍从的时候。
“安之,他当日不曾向你落刀,日后自也不会。”连宫刑都肯忍了,真是痴心一片啊,连他这帝王都有些可怜他了。
孟明远没理皇帝那茬,盯着那刺客道:“本相要听实话,你为何肯这样委屈求全。本相不信你只是单纯爱慕本相便肯为本相做到这一步,你的傲骨不允许。”
那人身子一震,抬眸看去,“相爷不亏是一朝宰辅。”
“收起你的恭维,本相不需要。”
“相爷当日以巨款换了本朝被掳劫百姓归来。”
“不错。”
“相爷在边城重用混血之人。”
“非我族类,其心必异,这样的话,本相不信。六合八荒,天下一统,异族也是同族,本不该分个三六九等。”更何况混血儿通常又聪明又漂亮的好不好。
开华帝亦心中一震,这话不是孟明远第一次说,可,这一次听来竟有种别样的震憾。
那刺客伏地而拜,“这便是在下愿意受宫刑侍卫相爷的原因。”从小他便因混血之身受尽了j□j,现在有人愿意为了他们这样的人而努力,便是身首异处他亦心甘情愿到他面前受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