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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9章 太有吸引力(1 / 2)

其实这这接酒杯的手法很简单,就相当于后世打篮球时接球,旋到指尖上旋转是一个道理。

有一个年轻人不高兴了,那就是王海腾的儿子王宁,他对彩小蝶朝思暮想,三十岁了还没有娶女人,见彩小蝶很欣赏秋堂的样子,心中妒火腾得升起,准备找茬……

小灵跳完舞,跳得不怎么样,还是赢得不少掌声,高兴地蹦蹦跳跳地回到座位上,笑嘻嘻地看着秋堂,歪着小脑袋,那样子有些不解,好像在说他为什么长得这么俊呢!

不是秋堂太有吸引力而成为焦点,而是七彩门很久没有来过外人,当然他长得也很英俊潇洒,如果喜欢英俊小伙的姑娘,一准会看上他。

王宁来到秋堂面前,双手一拱,自报姓名,“秋少侠,过年动刀动枪不吉利,我们俩比比拳脚功夫,给诸位助助酒兴,这总可以吧?”

秋堂情不自禁地看了彩小蝶一样,仿佛她是当家婆。彩小蝶笑着点了点头,那眼神始终没有离开秋堂的脸,还带着几分忸怩的娇情,那种美更让男人心动。

可是,这更让王宁生气,他轻哼了一声,率先跃到大殿中央,朝着缓缓走过来的秋堂抱了个拳礼。

秋堂是从后世穿越来的,他对人喜欢直喊名字,不像这年月的人,就是比别人还大几岁,还说这个兄那个兄的,相当别扭。

“王宁,我们点到为止。”

王宁听到秋堂直喊他姓名,气不达一处来,沉吼一声,朝着他当胸打出数拳,招招若是打中,对方非残即伤。

秋堂只是晃晃身子,全避过去了,他不傻子,看到这货出手那么狠,这刚来七彩门,跟他也没有仇,心想估计跟彩小蝶说话太多,这老小子嫉妒了。

宁得罪十个君子,也不得罪一个小人。

秋堂懂得这个道理,跟王宁交手了百招之后,故意露出一个破绽,被他打了小肚子一拳,痛得呲牙咧嘴,退了好几步。

王宁得意地一抱拳,“秋少侠,承认了。”

他后面一句话没有说出来,连老子打不过,就凭这功夫还称为少侠,恐怕是用钱买的吧?

可是,王宁的脸色顿时变了,彩小蝶身如蝴蝶般飘到秋堂身边,将他的胳膊轻轻一扶,娇娇地问候了一声,而秋堂趁机摸了摸她的手,她竟然没有当面喝斥。

他追了彩小蝶这么多年,还未曾碰过她的衣服,如今她主动去扶一个刚认识的小子,还任他摸手,气是沉哼一声,酒也不喝了,愤怒地甩袖而去。

一个男人这样小气,做父母的面子上挂不住了。

沈雅干咳了几声,勉强地笑了笑,“秋少侠,王宁是我的儿子,他就这牛脾气,请勿见怪。”

秋堂拉风地笑笑,“没事,我的确不是他的对手。”

王海腾沉着脸,一切骗不了他的双眼,他能看出秋堂在故意让王宁,无非是不想得罪人。

他还是抹不下面子,“这个不争气的小子,为这点小事就走了,真是没规矩。”

秋堂见老头生气,“老前辈,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脾气,要是千篇一律,那就没意思了。”

王海腾乐了,觉得这小子嘴够甜,心里喜欢,嘴上却道:“犬子不成大器啊!改天我请少侠喝酒,替小儿赔罪。”

“技不如人,多大点事,不必在怀。”秋堂摆了摆手,“老前辈,你还是再夹块牛肉给我得了。”

众人乐得哈哈大笑,此事也不了了之。

这么潇洒而英俊无比的年轻人,彩小蝶心里有些欢喜,心想他蓦然间就来到自己身边,难道这是天定的缘分,只是他这功夫还不如王宁,父亲临死前有遗愿,定要找个武功好人品好的男人相伴终生。

她是一个洋妞,最崇拜的就是大明帝国神奇的武功,想到秋堂虚有其名,有些失落,毕竟小技巧比不得真功夫,

彩小蝶从小居住在大明朝,已经扎根在此,身为洋妞,却是有着大明大家闺秀的秀雅和贤惠,招呼众人喝酒,一直喝到半夜时分,点烟花鞭炮,吃水饺。

秋堂穿越到大明朝,这第一个新年还是很爽,尤其是有洋美人陪着喝酒,称不上是花酒,却是美人如酒。

彩小蝶安排小灵将秋堂带到竹雅居休息,竹雅居就是一处小宅院,秋菊假山亭阁,别有风趣。

秋堂躺在香气袭人的床帏中,盖着锦被,有点自我陶醉,想着异国风韵的彩小蝶,怎么也睡不着觉。他听小灵说过,门主就住在前面的蝶香居,随即起身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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