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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五三章尽五湖四海之水洗不去的遗憾

乱世用重典,这是为了迅速恢复社会秩序。

整个大明已经被贼寇李弘基,张秉忠之流劫掠了一遍,又被云昭麾下的大军梳子一样的梳理过一遍之后,该杀的早就杀了。

剩下来的人,对目前这种安稳的社会现状很满意。

就算是还有结果心怀不轨的,也大多是对别人家的财产,别人家的闺女,老婆之类的心怀不轨,至于说对云昭的天下心怀不轨,那可真是冤枉他们了。

玉山城有一座秃山,秃山上有一座纪念堂,纪念堂里放着很多的酒盏!

每一个酒盏都是崇祯年间不可一世的人物的头盖骨。

据说云昭只要遇到让他愤怒的事情,就会来到这座阴森的殿堂,召来他的左膀右臂们,一起坐在殿堂里用那些昔日的枭雄的头盖骨做的酒盏饮酒。

一起商议下一次该把谁的头盖骨制做成酒盏。

还听说,玉山上白雪飘飘是一个光明世界。

而玉山旁边的秃山,则整日里云雾缭绕,电闪雷鸣的宛若地狱。

每当云昭待在玉山的时候,天下就会平安无事,百姓们就会有数之不尽的好日子可以过。

每当云昭来到秃山……那就完蛋了,一定是伏尸百万,流血千里的局面。

因此,很多百姓在拜佛的时候都恳求菩萨,让云昭多停留在玉山,莫要去秃山。

很多时候,百姓的要求就是这么简单。

张峰在应天府的时候杀的人就连他自己都数不清了。

那个时候,他认为那些害群之马就该除掉,所以下手的时候没有丝毫的手软。

现在不一样了。

杀人应该是律法的事情,绝对不能由人的意志来决定谁该死,谁该活着。

让律法彻底的自动运转起来,才是张峰这个知府应该做的事情。

不知道自己躲过一劫的史可法安然的回到家里,且乐淘淘的,这让他的妻子以及老母非常的惊诧。

他回到家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把属于老仆的地还给了老仆。

然后就变卖了在开封城的寓所,买了两头牛,就带着全家搬去了乡下。

到了乡下之后,他就挥毫在自家门楣上写下了“耕读传家”四个大字。

家人被史可法的行为惊呆了,就在大家都以为他得了失心疯的时候,史可法却瞅着隐隐的南山道:“这才算是活着。”

张峰来的时候,史可法正在耕田!

他耕田的手艺并不好,犁沟弯弯曲曲的,且深浅不一。

即便是这样,他也拒绝了家人的帮忙。

因此,一个人在田地里的忙碌的史可法就显得有些悲壮了。

身为世袭锦衣百户之子,史可法在很小的时候就展现出了超卓的读书天赋。

对于农事,他非常的精通。

不过,这种精通指的是书本上的精通,而非实际操作,在实际生活中,他从来没有下过地。

现在,他准备给自己补上这一课。

一个人种地就很麻烦了,尤其是耧车将种子播下去之后,就该有人在后面覆土。

史可法不用家人帮忙,所以,一个人就要干两个人的活,干的慢不说,还不好。

张峰看到这一幕,就脱掉外袍,留下单衣,默默在跟在史可法背后帮他覆土。

史可法听到动静回头看了张峰一眼,并没有觉得惊讶,只是笑一声,就继续干活。

一亩地,一个上午才种完。

在种地的过程中,没人说话,就是默默地干活。

给最后一块地种上之后,史可法就来到田边的柳树底下,轻摇着草帽把挂在树上的水葫芦丢给了张峰。

张峰喝了一口又递给了史可法。

自己坐在田埂上从靴子里抽出一支烟,点燃了递给了史可法,史可法接过烟,抽了一口道:“比以前在南京的时候抽的烟要好。”

张峰给自己也点了一枝道:“没法子,那时候没有这种高级烟的配给,现在是知府了,我的杂项福利中,就有抽烟钱这一项。”

“怎么想起来看我了?我知道你不是来嘲笑我的。”

张峰道:“早就该来拜访,就是不知道见到了你改说些什么话。”

史可法挠挠头发道:“真的很难说,你要是早来几天,不管你说什么,我都会认为你是在嘲讽我,现在,无所谓了,嘲讽就嘲讽吧,在应天府的时候,我真的很蠢。”

张峰道:“你知不知道,我本来就是蓝田官员,干的就是恢复家国天下的大事,本该问心无愧,你表现得越蠢,我就应该越高兴才对。

可是,后来呢,我发现我实在是高兴不起来,明明做的是再正确不过的事情,却总是觉得问心有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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