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她干干净净的眼神,喜欢她因失忆产生的懵懂,喜欢她因不安像是受惊小鹿,也喜欢她嗓音软软甜甜,像棉花糖一样,轻轻叫自己斯年哥的样子。
正好是丫丫伤势快要痊愈时,南云那边出了一点事,他临时回南云一趟。
过了几个月,等他重新跑回大坪村,本来都已经决定好了,这次要向对方表明心意。
但他怀揣满腔热情,却迎接一场晴天霹雳。
顾斯年轻轻的叹了口气。
“她变成那样,不再是我喜欢的样子。我和江家……姐,你知道。敬云哥救过我的命,如果不是敬云哥,我早就死了。”
那已经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情了,他和江家的交情也是建立在救命之恩之上的。
他扯了下唇。
“当时我真的挺喜欢她的,但她对江家那样,我没办法再喜欢下去了。”
初恋多数容易留遗憾,不论是因为什么,总归是人生第一次动情。没能相守,分道扬镳,会在心底留下很深痕迹。
就算有一天发白齿摇,回想当年,可能记不住期间遇见过多少人,与多少人产生过纠缠,可唯独那第一个,是浓彩重抹的一笔,无论结果好坏,都会刻在心底。
而对于顾斯年而言,丫丫,在他心里占了个‘第一’。也是至今为止他唯一喜欢过的女孩子。
子韵摸摸他的头。
“我觉得,你大概是心烦了。因为听说丫丫喜欢志远,所以才心烦的,对不?”
顾斯年皱了皱眉,“她没说过喜欢我,但她养伤那阵子,我以为……”他别看脸,像是羞于启齿。“我以为,她也对我有意思。”
子韵笑了。
“我跟你讲,其实我倒是满赞成的。毕竟她以前的样子我也见过,如果是那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