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笔趣阁>都市小说>太平客栈> 第二百零八章 帝京城外
阅读设置(推荐配合 快捷键[F11]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

设置X

第二百零八章 帝京城外(1 / 2)

帝京城。

前些时日,帝京城中闹乱党,闹得风声鹤唳。据说抓了好些乱党,一个个都被枭首示众。

百姓们最爱看砍头,无论砍谁的头,总有人围观大声叫好,也着实热闹了几天。

待到楼心卿从终南山归来,这乱党便一夜之间消失得无影无从,好似从未存在过一般,再没有人提起了,贴在城门口的通缉令被揭下来了,就连那些挂着示众的头颅也被取下。

不必旁人多说,青鸾卫都督府上下便知道这是上头的风向变了,上面影影绰绰传来消息,说是太后娘娘打算与清平先生议和了,开出了好些丰厚条件,清平先生似乎也要答应下来,所以乱党便不是乱党了。

于是喧闹了一阵的帝京城又重新恢复了往日里的平静。

转眼间来到十月初三,丑时时分,月色空蒙,树影婆娑。

一男一女行在帝京城外的官路上。

女子年长,妇人装扮,男子年幼,还是个半大少年。两人在一起,倒像是一对母子。

这两人正是因为在路上因为其他事情而耽搁了一段时日的兰玄霜和张白昼,今日终于赶到了帝京。

从祖籍算来,张白昼是荆州江陵府人士,算是南人。可他却出生在帝京,无论行为举止,还是习惯口音,都是地地道道的北人。后来又去了蜀州,在蜀州度过了自己的少年时光。

如今他从蜀州回到帝京,遥望着夜色下黑沉沉、宛如一只匍匐巨兽的帝京城,童年时的回忆一股脑涌上心头,只觉得百感交集。

张白昼又见官路两旁无边麦茬以及这一路上的所见,忽然想起了李玄都对他说过的话语,同时伯父的声音也仿佛在他的耳边响起,诵读着《诗经》中的《王风》:“彼黍离离,彼稷之苗。行迈靡靡,中心摇摇。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

不管怎么说,张白昼毕竟是书香世家出身,祖辈们的鲜血在他的体内流淌,那股书生气在他心中鼓荡,他忽然生出一种冲动,他要完成伯父那未竟的事业,就像李玄都正在做的那样。

兰玄霜却没有张白昼这样的冲动,对于她来说,帝京城是陌生的,她从未来过帝京,也不了解帝京,更与帝京没什么恩怨情仇,没有半点瓜葛。

不过她知道这座城池意味着什么,它是天下的中心,就像一个一张蛛网的中心,所有的蛛丝都在这里汇聚,掌握了这里,便能牵动整张蛛网,谁都想做盘踞在此地的蜘蛛,而不是投入网中的飞虫。

这是个名利场,也是个生死地。

来到城门处,两人停下了身形,张白昼轻声问道:“兰姨,我们怎么过去?”

在来帝京城的路上,两人遇到了阴阳宗的王天笑。那日大真人府之变后,宋政身死,上官莞归顺,只剩下王天笑如惶惶丧家之犬东躲西藏,起初他是在躲宋政,后来便是躲李玄都了。谁又能想到,一年前还是威名赫赫的大明官,可一年之后却是成了一只丧家犬。

待到王天笑养好伤势,本想继续率领残

部重振阴阳宗,却不想其余几位明官已经被李玄都吓破了胆,不敢再与李玄都作对,早已各自逃散,不知所踪。虽然王天笑几次以阴阳宗的独门秘法传讯几人,但几人从不回应,好似石沉大海。后来王天笑听闻终南山的事情,此时山上有一位主事人物姓徐,人称徐九爷,立时知道此人就是徐九,此人在终南山公然露面,意味着齐王门客已经彻底归顺李玄都。

王天笑既惊且怒,可又无法可想,眼看着阴阳宗四分五裂,成了一盘散沙,自己的一腔抱负终是成空,他所求的便也只有长生了。

在这种情况下,王天笑便打算潜回北邙山,在北邙山中寻觅一地修炼。毕竟北邙山是过去阴阳宗和皂阁宗的根基所在,王天笑对于此地再熟悉不过。

只是机缘巧合之下,就在动身出发的前一天,张白昼和兰柳误打误撞之下闯进了王天笑的隐居之地,被王天笑随手擒拿,由此引来了兰玄霜。

兰柳是兰玄霜的弟子,张白昼是李玄都亲自托付给兰玄霜的,再加上兰玄霜已经将北邙山视作自家地盘,兰玄霜自然是不能容忍此事,与王天笑大打出手。

两人俱是天人造化境的大宗师,兰玄霜自忖有靠山,并不惧怕,反而王天笑生怕引来了李玄都或者其他高手,不敢与兰玄霜作生死之战,他一眼就看出兰柳只是个被降服的妖物,于是放弃了兰柳,以张白昼为人质逃离了北邙山

兰玄霜紧随其后,两人一追一逃,离开中州进入齐州境内,又从齐州境内到了直隶境内,两人几次交手,王天笑固然是不逊于白绣裳的高人,可兰玄霜也是曾经的伪仙,不容小觑,再加上王天笑并不熟悉兰玄霜的手段,吃了些小亏,于是以张白昼为诱饵,伏击了兰玄霜一次。

兰玄霜在解救张白昼的时候,被王天笑偷袭,由此变成了兰玄霜带着张白昼逃而王天笑跟在后面追的局面,不过王天笑终究是忌惮李玄都和其他已经归顺李玄都的高手们,所以也不敢穷追到底,最终选择退去。

在这个过程中,张白昼与兰玄霜的关系倒是亲近了许多,张白昼不再称呼兰玄霜为兰夫人,而是称呼兰姨,兰玄霜也乐得与这个被李玄都看重的小家伙打好关系,便认可下“兰姨”这个称呼。

李玄都不喜欢派系,可又不得不承认,有人的地方就有派系。他所看重的这些少年人们,就在不知不觉间已经有了派系之分。

上一章 目录 +书签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