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两川的财政。
天宝年间,秩序安定,经济生产达到开国以来鼎盛。
当时三川有超过100万户,每户永业田0亩,每亩种桑50株,产绢0.5匹,理论上户均产绢10匹。
实际年产绢700-800万匹,可能有土地兼并或其他因素,我按一户8匹算。
现在还有50+万户,晚唐时生产不如盛唐效率高,土地兼并、侵占、撂荒因素也有,我按一户产绢5匹算,两川总产量50万+。
再谈收税。
唐代是量出为入的财政政策,事实上没有固定的税率。但一般而言,盛唐时户均收不到.5匹绢、50文钱——钱、绢不够,都可以用实物抵,就是所谓的折色。
天宝年间,两川86万户,可收得户税15万匹绢、6.9万缗钱。
到了这会,两川50万户,按天宝标准可收15万匹绢、15.6万缗钱。
为了便于计算,我统一按标准绢00-400钱来计算,统一折合成钱,大概是75万缗钱,这是户税,不包含地税。
当然,战争年代,不可能按盛世标准收,事实上两税法的推出就是为了刮钱。书评区读者老叶帮推算了一下,按宪宗元和年间标准,两川实际可收450万缗两税。两税=户税+地税,即钱、绢、粮等统一虚拟折合成钱。
这450万缗里,便于外运的钱、绢约180万缗,事实上地方上还要用钱,不可能全拿走,那么拿走多少呢?按一半算,那就是90万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