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金手指给出的提示,冯雪呆呆的站了半晌,他的大脑一片空白,耳边的嘈杂仿佛变成了毫无意义的白噪音,眼前的景象也渐渐模糊,远去。
他的思维能力就好像是泼在烙铁上的液氮一般瞬间蒸发,甚至还带着爆炸的轰鸣,将他震得眼冒金星。
在好悬回过劲来之后,他深深的吸了口气,然后,什么都没有做。
是的,什么都没做。
没有试图召集村民组建防御,也没有号令大家收拾细软,更没有自行跑路的打算,因为他很清楚,这一切都没有意义。
巫族是什么?
放在冯雪前世,你问一个不明所以的人,他可能会在用搜索引擎查阅后,告诉你一个类似于马来族的答案,但作为一名从业者,冯雪理所当然的明白当前这种环境下,巫族代表了什么样的存在。
盘古直系,即为巫族。
这是一个洪荒流小说生造出的种族,可以肯定地说,配合洪荒年代、女娲造人、不周山倾等背景来看,出现一个名为巫族的族群,那必然标志着这个世界处于某个洪荒背景的世界。
而以洪荒背景为大前提来看,自己这三千普通人,恐怕还不够一个小巫揍的。
而且人家就是来找你这个部落的,来了以后发现你部落搬迁了,那肯定会追上。
打又打不过,跑又跑不了,至于说一个人跑路……
作为社会性动物,冯雪不确定脱离了集体之后,自己能在这片巫妖大战时代的土地上活多久。
思前想后,也就只有等在原地,等着巫族过来一条路可以走。
毕竟按照以往看过的洪荒小说,妖族将人族当做食物,而巫族却因为外表相似,只是将人族当做附庸,甚至会有通婚的情况,再加上金手指是在福缘判定成功的前提下给出巫族先到的提示。换言之,巫族先到,对于人族——至少对于自己来说是幸运的事情。
自我安慰了一番之后,冯雪预估了一下时间,洪荒人族有着很精准的生物钟,哪怕不用日晷,他也可以轻松判断出时间,四个时辰,八个小时,这样的时间想要逃跑显然是远远不够的,但是要是拿来做点别的,却也不是不行……
思索了一阵,冯雪终于做出了决定,大声道:
“膳!”
“首领,你找我?”名为膳的男子快步跑了过来,别的不说,洪荒人族听力还是不错的,就这么个小村子,冯雪大声喊一嗓子,基本上都能把人叫来。
“把卷里的牲口每样拎几只出来,然后准备好料理用的香料!”
“首领,这是要开宴会吗?”膳的脸上露出了惊喜的神色,冯雪却是在他脑门上敲了一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