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天峰带领法医、痕检技术员等匆匆赶往现场。
发现情况的是安置区一栋五层居民楼五楼的房间。
当时民警排查到这户居民楼时,发现五楼怎么敲门都没有反应,就叫来房东询问情况。
房东反映租房的是两名30岁左右的男子,大概十天前才租的房子,平时很少出门,吃的基本上都是叫外卖,这两天更是没有见过人员走动。
然后民警让房东用备用钥匙打开了房门。
走进去,首先是看到很多外卖的餐具,随地到处乱丢,还散发浓浓的异味。
两房一厅的房子,应该是住了两个人。
其中一个房间个人物品基本上都还在,旅行包就放在床边,床头柜上还放着手机数据线、剃须刀等。
但是另外一个房间旅行包不在,衣服也不在,像是匆忙离开的样子,袜子掉有一只在地上,剃须刀也掉到了地上,摔坏了。
又到卫生间看了一下,没有水滴,洗漱用品没有带走。
再到阳台看了一下,晾晒的衣服都没有收。
再次仔细查看房间,发现没有旅行包的房间房门边缘有些许血迹,血迹比较新鲜。
这种情况就比较可疑了!
李天峰等人到来之后马上就展开了勘查工作……
最最重要的就是提取房门边缘的血迹进行dNA鉴定。
其他民警也同步进行侦查工作,房东找来了当初签订的租房合同以及租房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警务通一查,发现身份证复印件是假的!
不过房东提供了租房人的电话号码,经查询,电话号码归属地为通州省连宜市,机主姓名为:蒋宇团。
民警再调查外卖订餐电话,发现均为蒋宇团所订,而且每次都是订两份。
民警通过全国人口信息系统调出蒋宇团的人像照片,房东确认其就是租房人,然后让曾经送过外卖的配送员进行辨认,结果,有的人辨认出是蒋宇团接的外卖,有的又说不是。
民警马上就想到了,有时候接外卖的应该是房子里面的另外一个人,那这个人是谁呢?
民警又来到联动公司调取蒋宇团手机号码的通话记录。
很快就发现了新情况,蒋宇团在半个月前就与白光泽有联系!这进一步增大了蒋宇团作案的可能!
一直到九天前,蒋宇团的这个号码才没有再与白光泽联系。
蒋宇团的手机号码曾在陆大海自焚案件发生之后多次拨打陆大海的电话,同时拨打另外两个号码更是一天之内达到168次,但是所有电话都没有接通。
蒋宇团拨打的电话一个正是尾号0124号码,另外一个是尾号5236的号码。
民警马上查询尾号5236的电话号码,很快就查到,电话号码归属地为通州省连宜市,机主姓名为:蒋宇结。
再进一步查询,原来蒋宇团、蒋宇结为亲兄弟!
蒋宇团,31岁,蒋宇结,27岁,通州省连宜市人,无业,靠打零工为生。
民警又拿蒋宇结的人像照片给房东辨认,房东确认是另外一个住在房子里面的人。
民警又让外卖小哥进行辨认,最终确认蒋宇结就是另外一个租房人。
……
时间来到次日上午九点。
经过两次dNA鉴定,最终确认,出租房里面提取到的血迹属于死者白光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