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笔趣阁>玄幻小说>龙行天地> 第二百二十二章 各寻出路
阅读设置(推荐配合 快捷键[F11]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

设置X

第二百二十二章 各寻出路(2 / 2)

从一路斩杀敌人,到淼州城上一曲灭杀数万人,那时候他就是杀神,以杀止杀的杀神。而后力排众议主张救援各地,当下又扭转乾坤力主只杀首恶减少生灵涂炭。这就是赤子之心,虽然经历苦难折磨,却从来都无尘无垢的赤子之心。

流云又看了一眼水舞荻,看到水舞荻满眼爱意的看着龙行天,心中暗叹道:“行天阁下真是公主殿下的良配,可惜,可惜啊……”

龙行天一锤定音,定下了总体基调,之后觉得分兵三路,一路由水江涛带领四万军队,扫荡北方,抵抗者、杀戮百姓者杀无赦,其他的则只诛首恶,俘虏士兵,日后换取赔偿。

另一路有龙行天带领四万士兵南下,扫荡溃兵,追杀逃跑的敌军主力,也是以击溃对方、俘虏士兵为主。最后一路是水舞荻领四万士兵驻守淼州城,原本水舞荻想给南北两路兵再各自分一万兵力,可是被龙行天否决了,毕竟还要预防万一。

这一分兵之计却是当下收效最大的策略,却也留下了巨大的隐患。

……

水江涛麾兵北伐,一路势如破竹。其实从三个月前土之国北部平原会战后,凯特帝国便已经开始在水之国收缩兵力了,所以现在水之国北方的兵力并不强,算上一些散兵,也不过两万余众,让水江涛痛快厮杀之计,还不有的抱怨敌人太少。

其实他开始是想和龙行天一起南下的,但作为水之国的大将军,指挥一路人马的责任责无旁贷,所以他只能无奈的接过了北伐军的指挥棒。

龙行天一路南下,也是势如破竹。凯特帝国被云汉帝国攻入腹地,消息传来,士兵和将领们已经全无战心,即便有紫日教的邪恶法师的邪恶魔法加持,以及身为紫日教徒的将领督战,他们依旧是无心恋战,战力大打折扣。

直到战线推进到与火之国的边境,龙行天终于遇到了阻力。

其实龙行天已经率部对越过了边境线,这是开始就计划好的,从当前的边境线向西南方向推进近百里地,那里有一座雄关,叫做镇南关。

六十多年前,这座雄关原本是属于水之国的,结果一次火之国假意大规模出使水之国,一招瞒天过海,将这座雄关夺了过去,镇南关一失,百余里内便是一马平川,于是这百余里的富饶土地便成了火之国的口中餐。

这一次正好趁着火之国灭国,把镇南关夺回来,水舞荻也没有想要去侵占火之国的领土,但六十年前的屈辱还是必须洗刷的,而且夺回了镇南关便夺回了主动权,否则水之国的整个南方都暴露在火之国的铁蹄下,每每有边境冲突,总是水之国吃亏,这也是为何当初她的王兄要将她嫁给火之国的那个老头子国王了。

看着眼前的雄关,龙行天眉头紧皱,这座城池高居于山口上,其险峻难攻更甚于淼州城。据探马禀报,城中守军只有三万余众,但是龙行天这次南下为了提高速度,都是轻装简从的,没有携带任何工程器械,所以虽然兵力占优势,但几乎没有胜算。

……

镇南关城中。

“混蛋,这个胆小鬼。”斯科特侯爵正在城主府的大殿中愤怒的咆哮着,“他还是个大贤者,狗屁,他连我军中的一个火头军都不如……”

原来斯科特侯爵得到云汉帝国参战的消息后,便立刻制定了一系列战略,这些战略并非只是保存实力撤退,而是还有复仇计划。为了确保复仇计划的顺利进行,他决定率领主力部队在这里拖住龙行天所部。

可是龙行天率领部队刚刚到达城下,凯斯-诺依曼大贤者便带着自己的亲信法师和学徒,直接桃之夭夭了。大贤者确实被龙行天有些吓破胆了,他是凯特帝国魔法公会副会长,不是紫日教的信徒,只是被逼迫而来的,原本只是想来转一圈、打个酱油而已,没想到淼州城下被迫出手,却落得惨败,而且差点死翘翘。

所以得知云汉帝国参战的消息,他便欣喜的打好行装,准备好打道回府了,却没想到斯科特侯爵执意要复仇,他可不想再搅和到这滩浑水中了,于是直接不辞而别。

斯科特侯爵将能拿到手中的东西都摔到了地上,摔不坏的还要拿剑剁几下,他身边的近侍已经被他砍光了(最近总是失败、总是暴怒……),现在大厅中只有一个将领,所以他也只能砍一砍这些东西,总不能拎过一个将军一剑砍了吧。

其实之所以如此失态,并不只是愤怒,还有恐惧,因为龙行天那天的神奇表现一样在他的心理留下了浓浓的阴影,原本想让大贤者去对抗龙行天,这样拖延计划才有把握,现在大贤者逃走了,该如何抗衡龙行天?所以他恐惧了……

其实斯科特侯爵和凯斯-诺依曼大贤者都不知道实情,那天的恐怖魔法,单凭龙行天自己的能力是无法做到的。所以龙行天在镇南关城下皱眉,否则他尽可以直接吹奏深渊魔曲,将城墙搞瘫,就可以得意洋洋的直接进城了。

当然,龙行天此时可以独立吹奏威力达到四级魔法的深渊序曲,这样威力的魔法对于镇南关这样的坚城效果有限,毕竟这样的坚城都附带有抗魔、加固等法阵(淼州城就有,否则敌人直接来个高级魔法将城墙搞瘫,就可以入成了,就不需要争夺城门和城墙了)。退一万步讲,即使他可以将城墙搞瘫,也是最后迫不得已而为之,因为他是要抢夺此城,而不是摧毁此城。

上一页 目录 +书签 下一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