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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2 / 2)

上官锋咧嘴一笑地贴近她的脸,“只要你肯叫我的名字,薪资多个零。”

“真的?”五十万耶!芎芎一定会鼓励她朝这金矿挖下去。

“没错,就等你开口。”一点小钱他尚不放在眼里,先钓上这个笨女巫最重要。

“请问一下,这个零是摆前面还是后面?包不包括小数点?”问清楚才不会吃亏。

“你是沙悦宝本人吧!怎么变聪明了?”他倒有些不习惯她的精打细算。

“不不不,我很笨的,不然哪会成为你的全职秘书。”她说得好委屈,一副同情自己的模样。

她真的笨吗?他开始起了疑心。“不用把自己形容成末代女奴,要不是你的魔法老是摆乌龙,我何必净空别墅让你少丢些脸。”

“你…你心机好重喔!原来是想看我出糗。”她才没那么糟糕。

有人群走动的地方,她是不会随意施法,因为她晓得不受控制的法力有多少杀伤力,连她都无法收拾,除非有其他姐妹在场。

人笨不代表没大脑,她懂得分寸。

“笨女巫,你简直笨透了。”竟将他难得的体贴曲解成心机重。

不高兴的沙悦宝噘起小嘴,“喂,你别太过分,笨不犯法吧!”

“你在和上司顶嘴。”上官锋的眼底闪过一抹邪佞,似是狩猎前兆。

“这叫讲理,你不能老是得寸进尺的欺负我,好歹我救过你。”人类都是忘恩负义的温血动物。

他狂肆一笑,“请容我以身相许以报大恩。”

“什么?”她还傻傻地不解其意,腰间倏地一紧,充满男人气味的黑影如鹰般扑上她半启的唇,理所当然地掠夺她初次的吻。

脑子一空,轰然然的不知所措,她被…强吻了?

※※※

呜…打杂、洗衣、煮饭还不够,她这个无助的女巫秘书又多了一项倍感艰辛的工作——当他的“吸盘”,完全无人身自由。

以前的日子太优渥,手伸茶来,张口饭至,一切有魔法佐料,可这普通人的生活根本不是女巫过的,她连一座三公尺高的围墙都跃不到一半,活像只半死不活的蠢青蛙望墙兴叹。

法术不灵光,逃又逃不出去,坐围愁城数豌豆,叹洗衣裤看云起,她是有史以来境遇最凄凉的女巫。

蜘蛛网耶!就结在她的小脚趾头上,银晃晃的线微微抖甩,似在嘲笑她的无能为力,轻而易举地为五斗米折腰,自投半开的罗网寻不着出路。

笨一点是籍口,再加上个蠢字便是无可救葯,现在连撒旦王都懒得拉她一把,以免降低魔族的素质。

“你的沙秘书好像很忧郁,你给人家排头吃?”夜夙换下医袍,继续做着行医济世的工作。

“她在无病悲***,命太好了。”瞧她在做什么呆事,趴在餐桌上抹花纹。而且同一片花纹抹了半个多小时,花早抹开了。

“能容忍你女人不多,她真是不幸。”先致上诚挚的哀悼。

“是我在容忍她,笨手笨脚的笨女人。”他有屋毁梁倾的准备。

夜夙露齿一笑地剪掉缝线,“我看你倒是怡然自得,乐在其中。”

“用不着转弯抹角,我一向没喜欢过你,一个不请自来的墙角老鼠。”专钻缝隙的夜行盗匪。

“可是你现在脾气好多了,没有咆哮地叫人把我扔出去。”来得早不如来得巧。

“我只想扭断你可笑的颈骨当挂饰,如果你再给我越过那十万伏特的电墙。”对夜夙而言,那座墙简直是形同虚设。

他花费数百万美金架设的电流墙像是摆着好看,挡得了三流杀手却电不死一个多事的外科医生,总是三不五时攀墙来串门子。

当初,刻意把别墅盖在人烟罕至的郊外,将四周土地全纳在名下,用意就是闲人莫近,偏有人卯下劲要挑战安全设施,矢志当个“飞贼。”

一次两次搞得保安人员疲于奔命,次数一多,他们也就不胜其烦地由着他去,省得有人起而仿效。

他手上不过是十公分长见骨的小伤口,他就爱来拆拆缝缝的现手艺,真是闲得狗拿耗子气死猫,借道来看戏,也不怕死于非命。

“上官,你的保全需要加强,连个外行人都可通行无阻,你的命还真是不值钱。”就算是一百万伏特的电压也拦不住他,智商高的人就是神佛难挡。

一道墙算什么。

“我会要求他们配枪,一有风吹草动就扣扳机,死活无论。”必要时的残忍是正当自卫。

倏然一惊的夜夙猛搓挺鼻,“别这么无情嘛!我是为你的伤而来,当真要我死无全尸呀!”他不想喝水时有个处处漏水的身体,为人着想不该落个里外都是猪八戒吧!好歹留个一盎斯的旧情分,血浓于水,表表相亲。

“少来浮夸,我还没吃了她。”眼含讥诮的上官锋道。

“难得呀!牙软了咬不下口,打算吃素好养生…好、好,别瞪人,我噤口。”开不得玩笑的家伙。

“还不滚。”他没忘记宝宝称赞过夙的外表。

“又来了,动不动就要我滚,外头有多少人要你的命,难保下回换你来求我。”风水轮流转,总有他低头的一日。

“嗯哼!”谁取得了恶魔之命?他不放在眼底。

大饼人人贪食,有本事来叩门,地狱之斧高挂当头,锋利不见血,寒恻阴残夺魂快。

在血腥的环境中成长,心软的人成不了大事,活在子弹口的日子游刃有余,以强悍之势御人乃是狂霸本色,他不在乎外在凶险,但凭一时痛快。

要他的命没那么容易,先向撒旦报备。

“老板,你是不是得罪很多人?”沙悦宝晃呀晃的晃到他面前。

“包括你?”她学会了他的冷哼。

“我还在领号码牌,数字太长记不住。”遥遥长龙皆是寻仇者,她拿着菜刀候着,大概西元二一○○年,才轮得到她。

“宝宝,你要学着敬畏我。”上官锋冷笑一声,动作如电地搂她入怀。

“尽使小人手段,你的手早晚废掉。”她会是带头放鞭炮的人。

手受伤的人行动还那么敏捷,他根本没有痛感神经嘛!难怪不怕死。

“好香,你今天用什么泡澡,薰衣草还是迷迭香?”很淡,不难闻。

“是佛手柑加薰衣草,市面卖的品质好差,不如我自己动手做来得有味舒坦。”她突然想起茉莉花精也快用完了。

“明天我叫人去采买一车,你把单子开出来,省得埋怨花材不齐全…”

嗯?有笑声。

夜夙连忙闭上嘴,那一眼横扫可是带着千军万马,他嫌命长才敢放肆。

不过,有意思!值得冒险翻墙。

“我哪有,你少乱冠罪名。”沙悦宝被他一揽就分心了,忘了之前要问什么。

不能一心二用的人真可怜。

“对对对,他就是这种人,明明自己杀人放火还大喊上帝有罪。”煽风点火纯属私人乐趣。

“夜医生,上帝是有罪呀!你好像在幸灾乐祸。”沙悦宝一副理所当然的道。

杀坏人、放烟火不致有错吧!

嘎?夜夙闻言为之一怔。“呃,上帝是神,他不会做错事。”

“才怪,神也会做错事,不然她怎会被钉上十字架,还自称我有罪。”她的错在于说谎。

信上帝得永生,这是一句骗语。

人要永恒的生命做什么?日复一日,周而复始他过着单调的养老生活,看起来美好其实痛苦,谁能做到绝对无私?连上帝都为了无法感化路西弗而将他逐出天堂,鸵鸟心态地维持假面的和平。

曙光之子曾是她最宠爱的天使,只因理念不合而排除异己,造成人间多了个魔界,地狱的形成不就是由它一手打造的。

如果路西弗不坠魔,人的心中将无魔唯有纯善。

撒旦之名拜上帝所赐。

信上帝若能得永生,亚当和夏娃就不会因为一个小小错误,而失去伊甸园的庇护,他们是最忠诚的信徒,神的胸怀真是狭隘,偷吃禁果又不是做什么无理不容之事,宽恕和体谅是神该有的气度。

还是她的撒旦王有风度,只要信仰就赐予法力,不用永恒来引诱无知生命——他直接掠夺。

我主撒旦,黑暗之王。沙悦宝在心中赞扬其美德。

“那是那稣的宽容,为天下有罪的人背起十字架,绝非他个人的疏失。”夜夙纠正道。颠倒教义,她会被教徒打死。

若在十七世纪,她铁定会以异教徒身份被烧死,冠以女巫之名。

夜夙殊不知她就是名副其实的女巫,一个黑色信仰者。

“随你编排,反正我不上教堂。”她上星芒台,祈求法力。

沙悦宝对夜夙失去兴趣,警觉地压住正往她小腹探险的魔掌。

“老板,你的手放错位置了。”

“滑而无骨,细致如脂,引得我食指大动。”上官锋毫无愧疚地一按一放。

“我又不是食物。”

上官锋冷惊的一笑,“在我看来可口得很,你该抹净脖子送上来。”

“尼古拉斯伯爵在欧洲,若你想吸血请向他请益。”那个老家伙曾经在她手背上咬一口。

成为吸血鬼的要件是必须被吸尽身体全部的血,死后三日才会复活成为吸血一族,其间必须经由满月照射,还以完整的吸血体质。

“宝宝,你似乎有很多有趣的‘见闻’未向我吐实。”既然有女巫,吸血鬼就不足为奇。

“老板,探人**是件缺德事…”话未竟,一阵爆裂声突如天响雷。

由天而降的一排杀手十数人,持枪朝着别墅内部横扫,随即,反应迅速的保安人员齐聚还击,枪声隆隆地互有往来。

“夜夙,我要杀了你。”

夜夙苦笑的望着只护着“秘书”的上官锋,他的确很该死,这招用滑翔翼侵入别墅的方法,就是他两天前刚用过的把戏,正好造福有心人。

螳螂捕蝉,黄雀在后,是他失策了。

看来他下回休想再进入别墅逍遥。

“老…老板,你在流血那!”好多的血,她的衣服全浸湿成一片红艳。

上官锋不当一回事的先看看她有无受伤,“夜夙,你还不给我滚过来。”

“是,就来了。”他好卑微喔!

一颗子弹不偏不倚地射进床窗内,掠过夜夙的发际来到沙悦宝胸前,眼看着就要发生遗憾。

突地,像是罩着防弹玻璃似的,子弹反弹到灯座上,射落天花板上价值十万美金的水晶灯,而沙悦宝毫发无伤。(全本小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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