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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七十八章 机会(1 / 2)

大街上,金莎正匆忙的朝帝国中央大学在满图城的临时驻地跑去。

因为很高兴汤姆能找到工作,金莎和他多聊了一会儿,结果没注意时间,有些聊过头了。

看了眼怀表,已经迟到十分钟了,金莎心中不禁叫糟。

她现在只能祈祷艾德蒙老师别发现自己迟到,否则又要挨训了。

小跑着回到驻地,金莎站在门口喘了几口气,偷偷摸摸的走进了大门,想要绕过老师的办公室,回到自己和其他同学们的办公区装作无事发生。

然而,事情总是不按人想象的发展。

金莎刚弯着腰路过老师的办公室,门就正好开了。

“艾德蒙先生,您就不用送了。”

“那好,雪莉女士您慢走。”

“嗯,有法力石的最新消息,一定要通知我。”

“我会的。”

看着那个身材丰满妖娆的女人款款离去,金莎撇了撇嘴,这女的总给自己一种皮笑肉不笑的感觉,似乎不是个好东西。

最关键的是,身材比自己好。

‘不过……她这种大巫师,对法力石还真是渴求,这已经是一周内第三次过来了吧。’

“金莎,你怎么在这里?”

好吧,被这么一打岔,她忘记开溜了。

努力装出一副平淡的表情,她对着身旁站在门口那位面容严肃。带着眼镜的老年男人说道:

“艾德蒙老师,资料上有些油墨没干,弄得我满手都是,刚刚去洗手了。”

艾德蒙淡淡的望着自己这个学生,淡淡道:

“一点零五分的时候,我去找过你,可你不在。

现在是……一点三十五分,你是洗了几遍手?”

“呃……”

“下次再迟到,我可就要代你父亲收拾收拾你了。”

“是,老师。”金莎低头道。

“跟我进来。”

艾德蒙转身回到办公室内,从桌上拿出一份鎏金请柬递给她。

“城主府的晚宴邀请,雪莉女士送来的,这份你拿着。”

金莎接过来看了看,摇头道:“我不太想去。”

“这次宴会邀请的都是伯爵领这边的贵族,据说猎鹰伯爵都有可能出席,是结识大人物和长见识的好机会,你为什么不去?”

“那些贵族们一个个鼻子朝天,高傲的相当厉害,我不想去看人脸色。”

“跟在我身边,谁会给你脸色看。”艾德蒙自信道。

他是帝国知名学者,在矿物勘探这方面很有名气。

这原本不算什么,贵族永远是社会地位最高的阶层。

但近些年来,随着琴康在蒸汽机以及其他学科方面拿出的发明和成就越来越多,帝国从上代皇帝开始就逐渐注重教育和知识,也更重视他们这些学识深厚的人。

帝国中央大学的扩建,就是最明显的变化。

而像艾蒙德这种层次的学者,在社会地位上,已经可以和大部分贵族相提并论了,没人会无辜招惹。

“去那里跟别人尬聊有什么意思,老师我不去行不行。”

“不行,你怎么不懂呢。”艾蒙德语重心长的说道:“我这是为你步入社会后铺路,破例让你去教语言学,真以为是想让你去挣钱嘛,还不是为了让你了解民众的生活。”

“好吧……”金莎无奈道:“我会去的。”

说着,她看到桌上还有一张请柬,不由问道:

“老师,这个是给谁的?”

“还能给谁的,我的呗。”

“雪莉女士代替城主府一共就送来两张请柬,咱们俩倒是可以用一张,但剩下那张给你的那些同学们谁都显得不公平,还不如给你了。”

毕竟金莎父亲跟他的关系大家都知道,再怎么照顾也不过分,但换到其他学生那里就不太好了,会有人心态不平衡,索性就谁都不给。

金莎‘哦’了一声,问道:

“老师,那我可以带一个人去嘛?”

“嗯?带谁?萨莉?”

艾蒙德猜的这个是金莎的同学,也是自己的学生之一,两个小姑娘关系不错。

“不是,是一个新认识的朋友。”

“哪里认识的?男的女的?你是不是喜欢他?”

“哎……”金莎脸上有些羞红的摆手道:“不是您想的那样,只是个朋友而已。”

说实话,她现在对汤姆也只是有些好感而已,想着城主府举行的上流晚宴,汤姆一定没去过,想带他去长长见识,免得总想着要当流浪者四处晃悠。

……

“周六的晚宴?”

勒斯暂住的旅馆内,他对刚刚坐下的金莎疑惑问道。

“嗯,我老师给了我一张请柬,可以带一个人去。

呐,我第一时间就想到你啦!”

金莎做出一副‘快谢谢我’的样子,叉着腰道。

“那可真是要谢谢你了,我还没见过贵族宴会是什么样子呢。”勒斯感兴趣的笑道。

“光说谢谢嘛?”

“也对,这样吧,我送你一瓶好东西。”

勒斯说完便起身走到衣柜旁,从里面掏出一个精美的六角水晶瓶,里面装着淡粉色的液体,晶莹剔透。

“这个就送给你了,正好能用得上。”勒斯将瓶子推了过去。

“这是什么?”金莎好奇的打开瓶盖,一股清新心脾的香味便传了出来。

“哇,好香啊!”

勒斯笑着解释道:“花田中的少女,听过没有?”

“没有。”

“这就是它的名字,一种来自诺亚的香水,虽然比较稀有,但不少走私商人都在偷运,你在帝都应该听过才对。”

金莎摇头道:“我很少去化妆品店的,而且这东西一看就很贵,估计只在高档店铺售卖吧。”

“那倒是,不过你觉得味道怎么样?”

“很好闻,谢谢了,我很喜欢。

话说你这是从哪里弄到的?”

金莎不解道,像这么好闻又包装精美的香水,一定很贵。

勒斯解释道:“之前我给一个商人当保镖,结果到了地方他不给我结账,所以……嘿嘿!”

金莎白了他一眼,道:“原来还是赃物啊。”

“是啊,不仅这个是,前几天请你吃饭的钱也是,我卖了一些从那个商人手里拿到的货。”

其实这瓶香水是勒斯随身带到帝国的,他那套款式的风衣经过布兰提斯裁缝的几次加工,都快成百宝袋了,只要是已经研究出的药剂,他都会带上一瓶,以备不时之需。

现在,这不就用上了嘛。

金莎随后又和他闲聊了几句,看天色已经不早,便起身告辞了。

而在临走前,她又给勒斯带来了一个惊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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