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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12) 【比试其三】美女子严选东床婿之(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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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言一出,叶尚跟参试的其余三人都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上柱国拍拍手,进来了两个抱着东西的仆役和一名丫鬟,“案件的卷宗和物证便在我家仆役手里,你们四人自可随意观看,这丫鬟乃是唯一看见事发的人证,你们也可随意询问,只是不能从这里出去。有主意了便直接说出来,我们这些人自会考量是否合适,最后再由御王定夺输赢。”

叶尚一听,竟然如此,倒真是有意思。上柱国宣布开始后,原国小宗王子公子竖第一个走到仆役那去,随便看了看卷宗和物证,也不朝仆役问话,就朗声说道:“这女子看来正是上柱国小女,贵国律法我并不精通,想来应该比较严谨,不过依我一个原国人来看,柳小姐既然是情急自卫,应该定为无罪。”

叶尚明白公子竖其实是打了个哈哈,用自己原国人不通御国律法的理由,软绵绵地作了答。这时御国御史大夫长子吕先也前去察看,起身前还朝东侧第二位的那人点头示意,想来东侧第二位正是御国的御史大夫吕大人。吕先应该是深知御国律法,上去细细察看盘问了好一阵,又冥想了许久,才回到自己座位,也不作答,扬起手臂请身旁的魏南征上去察看。

魏南征没有推辞,上去察看了卷宗,又问那丫鬟道:“小姐砍了几剑?”

丫鬟答:“我当时不在房内并不清楚。”

“那小姐今年几岁?身高多少?”

丫鬟没有回答,上柱国答道:“小女十五岁,七尺而已。”

魏南征点点头,不再发问,神情严肃地说道,“天不变其常,地不易其则,御国变法多年,以法立国,自然不应该有法外之人,小姐既然杀了人,又证据确凿,虽然小姐是情急自卫,非故意所为,也得按律法来,御国律法云:“不端致人身死者,肉刑。”小姐年满十五身高也过了“六尺二寸”的免罪范围,自然是得判肉刑。”

闻听此言众人唏嘘不已,“虽然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不过御国律法乃是自君王出,倘若御王免罪,自然也可。”叶尚虽然觉得让柳瑾萱受肉刑中任意一种,有点太过分了,但也十分佩服魏南征竟然熟知御国律法,研究得如此透彻。

上柱国听了魏南征所言也是点头不已。

这时叶尚走上去观看仆役手里捧的布帛,里面正是那把佩剑,血迹都未擦拭,又细细看了另一人拿的卷宗,此事毕竟柳瑾萱和柳珩都对叶尚讲过,叶尚也不问那丫鬟,就要开口。这时吕先却站起来身来,“叶兄唐突了,只是刚才是小弟我先上去察看,不如让我先说如何?”叶尚点点头,心知是吕先是害怕自己把他所想的给先答了。

吕先站在正厅躬身拜道,“御王,各位尊长,这事依我看来,柳小姐无罪。”

御王听言,问道:“哦,你说来听听。”

“是。我观当时情形,确实是柳小姐跟死者起了争执,卷宗上又明言死者是被砍致死,各位都知道剑利不在其刃而在其尖,用剑之人但凡杀人都是刺死,从未听闻有砍死一说,此疑点一。”吕先开始边走边说。

“听丫鬟所言,柳小姐并没有高声呼救,想必已经受制于人,既然如此,那佩剑是如何拿到手中,既然是受制于人不能出声,又如何拉开距离,用力砍下那几剑?此疑点二。”

“再者,看卷宗里对死者描述,看来已有病在身,身子虚弱,想是常常流连风月,这人死因恐怕就不一定是被砍致死了,恐怕是受伤后收到惊吓,又无力自救,身体急病突发而死。本来用剑能砍死人,就离谱。”

“所以依我看,这人应该是强迫柳小姐不从的情况下,自己取下佩剑,准备作势砍几刀吓唬柳小姐就范,结果一番争执之下误伤了自己,触动旧疾而亡。既然如此,柳小姐自然无罪。”

众人听了这番言论,各自交头接耳,一时觉得很有道理。叶尚也觉得这吕先巧舌如簧,竟然能翻了案,反正当时也没人亲眼看见柳小姐动手杀人,怎么说都行,他这说的还合情合理。

御王说道,“你说的也有一番道理,那叶尚你怎么看?”

叶尚听了前几位的说法,心里也有了主意。“回御王,这事我的意见倒与几位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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