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开下邳十多天后,迦勒底这趟逃亡之旅终于要到头了。
再往西大约50里地,便是平春县。那是荆州地界,不在曹操控制之下。
现在是中午,使使劲,天黑前就能到。
大家正在树荫下休息。特别是立香,他可算能松口气了。这十多天的逃亡,绝对是他从二次指定开始以来经历的最漫长路程。
路途遥远不说,这一路要穿过徐州和豫州,都是曹军的控制区。沿途关隘皆有曹军把守。虽说可以强行突破,但若是因此暴露行踪,那迟早会被曹操的大部队追杀。
这是无论如何都要避免的。所以路上迦勒底根本不能在县城停留,最多是派人去买些东西,再赶快出来。
关隘也得想办法绕过去。绕远没有好路走,翻山过河是家常便饭。修庵出城时带了点干粮,三天不到就吃光了。又过了三天,韦伯带的钱币也用尽了。
幸好,修庵还算擅长烹饪。打来的肉,摘来的果,再不济弄些差不多能吃的草。
至少立香这十多天没饿死。
“呼……”
咽下最后一颗李子,立香心说到了平春,可得想办法弄些吃的。
这不单是他的想法,达·芬奇早就警告立香这段时间身体状态不好,已经超过礼装可以调节的范围了。好好吃一顿确实很重要。
想到这里,立香精神了些,拍拍脸。
“出发吧。”
树荫下,韦伯答应着站起来。他还是忍住了,没去抽剩下的雪茄。
赵云利索地上了马。修庵喝下葫芦里的水,抹抹嘴,也爬上马车。
不多时,一行人向着平春启程。
“你也可以好好休息了啊,修庵。”
立香笑着拍拍修庵的肩膀,他是发自内心说这话的。要是没有修庵,他甚至不敢想象这一路自己得吃啥。
“嗯。”
只不过修庵的反应太过平淡,连头都没有回。立香也不在意,这十多天修庵一直是这个样子。
没有了平时那股闹腾劲,仿佛老成了许多。如他宣言的那样,与迦勒底同行,但也就是同行而已。
每天迦勒底都在讨论第二天的打算,规划躲避曹军的路线,或者干脆就是闲聊,缓解压力。
话题天南海北。说到三国的事情,连赵云也跟着插话,聊得热火朝天。
但不管大家说什么,似乎都与修庵无关。
他只是听。若是问他也会答话,却不会主动说什么。完全是一个理性的听众,抑或是不会言语的评论家。
他是真的在用自己的头脑去观察判断迦勒底。至于是徒有其表还是动了真格,立香并不在乎。
无论修庵最后是敌是友,立香要做的就是把迦勒底真实的一面展示出来。他已经决定要带着迦勒底的真正目的去招募同伴。
说到这事。
“等到了平春……”
韦伯摘下眼镜,揉揉眼睛。
“……我和修庵先去探探风声。然后咱们想办法在那里休息一晚,明天前往新野。”
“话说真的不能在平春做起势力吗?”
戈尔德鲁夫还是念念不忘他的提议,昨天晚上还坚持来着。
对于今后的安排,迦勒底的意见分成了两部分。达·芬奇和韦伯认为应该俺原计划到新野去招募那群山贼,然后在襄阳或是新野停留,拉拢势力,对抗曹操。
戈尔德鲁夫则认为可以考虑在平春停留。他觉得山贼不够靠谱。本来迦勒底现在的名声就已经坏了,要是再拉一伙山贼当部下,谁还愿意投靠呢?
“原因我不是都说过了吗?”
韦伯戴好眼镜说。他这几天已经详细分析过两者的利弊了。简单来说,从兵源和地形考虑,平春不具备成为据点,让迦勒底继续发展的条件。
考虑到下邳发生的事,山贼反而是迦勒底最好的选择。他们仅仅是为了活命而战,不会想太多道义和立场之类的问题。也就是比较容易说服和拉拢。
而且随着战争的继续,流离失所的人会越来越多。这些人都可以被拉拢过来。等有了些势力,迦勒底甚至可以考虑自立山头,慢慢壮大。
这肯定需要很长时间,但也是最稳妥有效的办法。反正已经在这地方待一个月了,不差再待上两三个月。
“唔唔唔……”
戈尔德鲁夫闭目咬牙,仍旧是一张接受不能的脸。达·芬奇在他身后偷笑。
也是,让一位有来头有背景的贵族去招募山贼,真是为难他了。说来说去,戈尔德鲁夫其实就是过不了自己的思维习惯。
真希望他能早点适应迦勒底的灵活处事风格啊。一边这样想,达·芬奇一边摆弄着雷达。
这就发现情况了。
“大家注意,正北有一群人,也在向平春方向移动。这样下去大概20分钟就会遇上。”
“是曹军吗?有多少人?”赵云把缰绳稍微提了提。
“稍等。精度开到最大!”
“是!”
有工作员按达·芬奇的要求操作完毕。雷达上,那群红点旁边多了许多数据。
达·芬奇看着看着。
“奇怪。”
“怎么了?”韦伯问道。
“这些反应总共有300个。他们的速度比一般士兵跑步要快,但是又比马慢。”
“有机械反应吗?”
“没有,全是活体反应。”
意思就是全是活人,并不是机关造物之类。
这事看似无关紧要,其实蹊跷得很。毕竟这个时代的交通工具总共就那么几样,除了马就是马车。如果不是机关车之类,按说不可能发生这种事。
又或者不是人,而是动物什么的?
“不管是什么,”戈尔德鲁夫说,“总之避开吧。眼看就要到平春了,可不能功亏一篑被曹军发现。”
“不,”韦伯反驳道,“如果真的是曹军,那我们应该主动出击。”
“哈?为啥?”
“对方这个人数不是作战部队,可能就是去送信的,比如提醒人们警惕迦勒底之类。既然撞见就不能放过。”
戈尔德鲁夫恍然大悟。
“对啊!技术顾问,马上计算路径!”
“知道啦知道啦!”
达·芬奇飞快地调整雷达,扫描地形,很快就找出合适的路。
顺着这条路,迦勒底在旷野疾驰了20分钟。
“看见了!”
在前面领路的赵云指着远处喊道。
“是曹军!”
*****
果然是曹军。随着马车不断靠近,立香和韦伯也看清楚了。
但这场面,让韦伯觉得有些诡异。
“怎么回事?”
因为他看到那300人全是步兵。没有马就算了,连负责指挥的将官都没有,也看不出类似领队的存在。
从衣装到长枪,所有人都是曹军普通杂兵的打扮。
太不合理了。哪怕只是送信,也不可能没有带队的人。在这乱世,任何外出的队伍都有可能遭遇敌人,有人指挥是必须的。
总感觉,有诈。
那边,曹军自然也发现了迦勒底。显然他们没料到这种不期而遇,匆匆忙忙站住,还愣了一会儿,像是在思考对策。
但也就是几秒钟,他们挺着长枪一股脑地杀了过来。
“驾!”
赵云立刻催马向前,正面迎敌。
这300人连热身都算不上。只见他提枪纵马,一鼓作气。
“呀啊!”
杀进人群,一枪就挑飞了十几个曹兵。
然而事情没有那么简单。
落下的曹兵全都安全着地,胸前横着他们的长枪。看来是在赵云出手那一瞬间就做出了防御。
“什么?”
这让赵云惊讶不已。他从未见过这么强的杂兵。刚才那神速而有力的一击,按说已经把那十多个都戳死了。
就在他回马准备再来一次时,曹兵们迅速分成100人和200人两部分。200人围住赵云,100人直奔迦勒底的马车。
这100人跑起来,速度比雷达发现时更快。
已经和马相当了!
“不好!”
局势出乎意料,赵云只得拍马回去。现在自己可是迦勒底唯一有战斗力的人。
200人也围不住他。他驱马一跃,从曹兵头顶跃过去。
但就像是预料到这一步似的,包围圈后面的曹兵都举起长枪。
噗嗤——
扔出去。有几支捅进了马肚子。
“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