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东,胭脂斋。
欧阳晨:“诸位,要说我师父永乐郡主,那根本不是一本《乐学》能写尽的。《乐学》是什么?它只是精华的集合,是我所知道的,值得大家学习与思考的集合啊……”
店面前,高台上,欧阳晨一袭锦衣,手握《乐学》,一番高谈阔论,引来了下方无数百姓的叫好。
一时间,喊声震天,惊呼连连。
台下,百姓们高举手中《乐学》,振臂挥舞间,犹如一片书海,让人啧啧称奇。
要知道,自从齐王恶奴被修理的事情传开后,乔乐的声望便瞬间攀升,而后更在新《乐学》出刊后,达到了顶峰。
以前她是个瘟神,现在她还是个瘟神。
但不同的是,她变成了一个受百姓爱戴的瘟神。
哎,不就是克塌些房子吗?
那是郡主的错吗?
当然不是!
那因为那些房子修的不够结实啊。
再说了,人郡主倒霉是克她自己,还真没怎么克过别人。这样的精准倒霉,他们又没被波及,有什么资格抱怨?
总之一句话,瘟神不可怕,就怕瘟神能把你也给感化。
看着这一幕,欧阳晨激动啊。不是说的,抱着他胸前那一沓子银票,他都快老泪纵横了。
他终于,终于把郡主的名声给洗白了……
嘿,还赚了钱,美滋滋!
不过他心里正美呢,抬眼便瞧见远处一道熟悉的身影,正带着沉香等人气势汹汹的走来。那一瞬间,欧阳晨觉得他怀里的钱都不香了。
是啊,在被围追堵截了半个时辰之后,乔乐总算站在了胭脂斋面前。
瞧着自家郡主阴沉沉的脸色,沉香都觉得欧阳晨这把,怕是要玩儿脱了。
这不,前一秒还在台上高谈阔论的欧阳晨,现在就跟个受惊的鹌鹑一样,畏畏缩缩的给乔乐面前杵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