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笔趣阁>都市小说>快穿之我把反派带回家> 忽然苏醒的植物人反派(三十五)
阅读设置(推荐配合 快捷键[F11]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

设置X

忽然苏醒的植物人反派(三十五)(1 / 2)

蛋糕的味道很好,是傅铖可以接受的甜度,他分了一半给伏姣,剩下地被吃得干干净净,就连盘子上染的奶油也被他尽数刮去用叉子送到嘴中。

伏姣看出了男人的喜欢,心满意足之时是被肯定的愉悦。

饭后,他们是打着伞、叫了A国街头的出租车出门的。

伏姣自己是第一次来A国,所以他提前联系了林柯,在附近大大小小的景点做了一番攻略,最终将陪傅铖过生日的地点定在了有名的艾维斯湖上。

在A国有一个神话传说——相传艾维斯湖本是一片荒野,常年寸草不生,不见活物。但是有一年,一位来自上天的神使降落此处,她美丽丰腴,像是春日里盛开最美的鲜花,照亮了整个荒野。

在她的努力下,这里逐渐出现了水源、树木、花草……鸟雀飞来、鹿鸣悠悠,世外桃源不不过如此。

但神使也因此神力衰竭,她的长发化作了茂盛的丛林,碧蓝的眼珠化作了汪汪泉水,修长洁白的身躯是连绵的湖水。

于是人们为了纪念神使的奉献,便以其名命名了这里——艾维斯湖,象征着美好与梦幻。

而在A国的古典传统言语中,艾维斯还代表了月光,是对爱人的一种称谓,但是这一说法并不流传于现世,更多得是被记载在相关历史丛书中;不过那些以艾维斯湖为营生的人却清楚地记着关于它的每一个说法。

伏姣有些喜欢这个故事,虽然结局可惜,但却带来了生生不息的未来。

*

A国常年下雨,免不了多雾,在湿漉漉的空气里伏姣错估了一件事——他惧冷畏寒。平时夏天的时候他就常常手脚冰凉,那时不觉得有什么,但此刻在潮湿的风中,他很快就有些受不住。

可怜巴巴的青年缩着脑袋,大半张脸埋在围巾里,眼瞳发着湿气,睫毛的弧度也因雨水而变得无精打采。

傅铖习惯健身,他的身体像是一个火炉,抬手就将单薄的青年按在胸口,“不然等明天吧?今天下雨,太冷了……”

还不待傅铖说完,伏姣就摇着脑袋拒绝,“不行!今天是你的生日,不能错过。”

顿了顿,他补充道:“这个日子很重要,算是我陪你的第一个生日,错过了时间就再也没有了。”

他眼里充满的认真和真诚,在雾蒙蒙的雨水中温暖而明亮。

傅铖忽然有些感概,这样的青年谁会不爱呢?

对方就像是一只冒冒失失从山林里跑出来的小鹿,懵懂无知,或许有些迟钝,有些奇异的执拗,但却惹人怜爱,毫不掩饰地露出自己的一切情绪,总是把一颗真心眼巴巴地捧在手里,用自己的温度融化旁人心头的坚冰。

不是浮于表面的浪漫追求,而是一种能给予人安全感的实在。

年轻的时候,傅铖也曾幻想过自己会爱上什么样儿的人。他知道自己性格中的疯,也明白自己的追求、抱负。

所以在他的幻想里,未来的爱人至少该是同自己一般有着棱角与坚持,他们会在争锋相对中爱上彼此,会并肩作战、会针尖麦芒……

只是后来,在阅历逐渐增加后,傅铖忽然觉得那样的爱人会令他觉得疲惫,所以他想,若是有个乖巧的、知冷知热的人伴在身边也是不错。

他见过很多人,在纸醉金迷的豪门圈子里,不乏有一门心思往上爬的,清纯的、妖艳的、乖巧的、放肆的……却没一个是他喜欢的,逐渐傅铖便歇了心思。

于那时的他而言,爱不爱、喜不喜欢似乎都变得不再重要。

但是伏姣不同,或许是在疗养院的第一眼,傅铖会尾随着人缠上去的时候就验证了青年的特殊。

*

心里想了很多,可面上傅铖不动声色。

他握住了青年冰凉的手,将对方拉着拢在自己怀里,轻声道:“好吧,但是要靠近我,我给你挡风。”

“嗯。”伏姣点头。

两人依偎在一起,头顶举着一把大大的黑伞。

从背影看去,个子较矮的人几乎把自己半个身子埋在了高个男人的怀里,像是一对密不可分的爱侣,身后的影子紧紧纠缠,被淅淅沥沥的雨水打散、重聚,再次打散,却依然会凝聚一体。

艾维斯湖上有很多游船,伏姣早就定好了一艘,并不是很大,带着木质防水的小屋,他和傅铖一前一后上去,里面早就准备好了一切——船只虽小,五脏俱全。卧室、卫生间、厨房、小客厅都有,这是伏姣用自己当蛋糕店老板的第一桶金租下来的,颇具纪念意义。

“我们要开船的师傅吗?”伏姣小声问道。

傅铖摸了摸青年的手,低声回应,“不用,我有船只驾驶证。”

租船的老板是个络腮胡大汉,大大的酒槽鼻显得有些滑稽可爱:“Heisasdelicateasanangel.Areyou

上一章 目录 +书签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