默默不语,沈兵看了赵丹峰一眼,拍拍手,“我明白了,这个我懂怎么做。”
下午两人到片场的时候,正好有袁湶一场戏,一场文戏。沈兵在一旁看这个姑娘的表演,觉得自己应该是发现了赵丹峰喜欢袁湶的理由。如果单纯从拍戏当演员的角度看,袁湶比胡婧更合适,或者说,更有天赋。
袁湶站在镜头前,就是画面里浑然天成的一部分。似乎从写剧本的时候,这个人物就一直在那里,不曾有一丝一毫的变动。沈兵不了解袁湶,无法判断这是纯演技的表现,还是天生如此。如果是后者,那只能说明这就是个天生演戏的料子,不演戏可惜了。
无疑,赵丹峰是个喜欢演戏的人,在片场最认真的就是他,为了镜头费心竭力也是他。从这一点上推断,喜欢一个演戏好的女演员,是一件无可厚非的事情。好比找对象,起码得聊得来,共同语言共同爱好,是两个人在一起的条件之一。
何况这个姑娘还很有特点,单纯从容貌的角度,沈兵觉得袁湶是比不上胡婧的,不过好歹也算是个美女。但气质,那就大不一样。显然胡婧还处于个人气质的养成期,不然李绍红也不用殚精竭虑的为胡婧的表演方式想办法。眼前这个姑娘不一样,她的气质,即便是第一次见到,沈兵也能说出来,这就是一朵野百合。坚强,孤芳自赏。
显然,这一点肯定是吸引赵丹峰的重要因素。男人这种生物就是奇怪,总会犯贱。你不理他,他就特容易狗腿的跟在身后。你要时时刻刻关心他,他会觉得你烦。也就是沈兵还不太懂网络流行词,不然两个字立马可以给袁湶打上标签,高冷。
一场戏完,跟村姑似的袁湶笑眯眯接过赵丹峰递上的冰淇淋,小口吃起来。也不说话,两人就在剧组旁静静坐着。沈兵远远看着,笑了笑,看着这两人,倒像是在看一场电影一样。眼前的男女就像是电影里男女主角,与众不同,格格不入。如果是胡婧在身旁,那倒是挺像普通男女朋友在一起,打打闹闹,嘻嘻哈哈的。
“你这戏服倒也应景,起码不热。”赵丹峰笑了笑,伸手帮袁湶捋了捋垂到额头前的头发,“胡婧整天都在喊热,我都有点怕我拍的时候,秋老虎凶起来,一场戏就跟洗一次澡似的。”
“看吧,赚多少片酬,就要受多大的苦。”袁湶笑了笑,看了眼沈兵,“那是?”
“我助理。”赵丹峰解释着。
袁湶点点头,“什么时候胆子这么大了?”
“他是聪明人。”赵丹峰冲沈兵点点头,沈兵挥手跟袁湶打了个招呼。
放下冰淇淋,袁湶把自己背包找了过来,从里边拿了个小袋子递给赵丹峰。
“什么东西?”赵丹峰刚想打开看,袁湶一把按住,笑了,“戏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