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云澜在旁边给秦歌打下手,看到秦歌伸手过来接,他的手“突然手滑”,东西掉落。
秦歌眼疾手快,捞了起来,方云澜同样眼疾手快,去捞东西,两个人的手就这样握在了一起。
嗯,很偶然,很偶像。
方云澜勾了勾唇,正欲开口,秦歌先他一步开口:“你的手……”
她欲言又止。
嗯?
他的手很好摸?很漂亮?还是很有安全感?
“不好意思,手滑。”方云澜说得不动声色,却没有松开的意思,小朋友的手软软的,小小的,握在掌心里就跟握着一团棉花似的。
很好摸。
方云澜在这里要解释一下,他不是色狼,他就说觉得小朋友的手比较软而已。
“刚才抠过脚,没洗,好脏。”秦歌好嫌弃他啊。
“……”方云澜触电般地松开她的手,赋予了灵魂的眉毛挑了挑,“嫌弃我?”
敢点头,他一定好好教训她!
“有点嫌弃。”秦歌已经说得很委婉了,她其实非常嫌弃。
教训她,那是不可能的,小朋友说话是没有错的。
“我去洗手。”方云澜转一旁洗手去了。
秦歌拿了纸巾擦了擦方云澜摸过的东西,方云澜刚洗完手回来就看到秦歌嫌弃他的举动,美眸微沉。
方云澜故作没有看见,打了一个呵欠,“你困吗?”
“不困。”研究使她快乐。
方云澜:“……”好吧,小怪物是个可以为了研究不吃不喝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