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云澜摸了摸秦歌的脑袋,“很清醒,不错。”
秦歌小鸡啄米地点多,方云澜看向了陆笙,“你听到了,她说你不是什么好人。”
陆笙确实不是什么好人,他看了秦歌一眼,又看了方云澜一眼,耸肩,“算我多事。”
“是挺多事的。”方云澜上车,关上了车门,扬长而去。
陆笙看着远去的车辆,似笑非笑,帝都的风云人物,他的乡下未婚妻,这两个人,可真有意思。
不知道是他的消息滞后还是陆家老头子没有说清楚,这秦歌怎么看也不像乡下小姑娘。
常年混迹各种腐败区的陆笙见过形形色色的人,看人的眼光比较准,他知道秦歌隐藏得很深,不是等闲之辈,不然老头子也不会让自己娶她了。
不过秦歌什么样,有什么背景,他都不在意,他不在意的是秦歌这个人,跟她的身份无关。
第一次见面就是这样的场景,秦歌大概对他也不会有什么好印象,这婚事大概也成不了,正是他想看到的。
不过以这样的场景跟她见面,的确是陆笙意料之外的事情。
陆笙从腐败城出去,一辆车停下来,车门打开,车上的人下来,给陆笙开了车门,“少爷,你明天就要去接秦歌了,别玩出什么不好的新闻来,老爷子那里看着呢。”
“秦歌已经回了风都,不用去接了。”陆笙顿了顿:“刚从这里离开。”
管家惊愕,“你们碰面了?”
“算是。”
“这么快?”管家惊讶,“秦歌不是说明天才回来吗,怎么就提前回来了?”
陆笙耸肩,他跟秦歌又不熟,原则上,他们是没有交集的陌生人,秦歌的任何决定,他都没有必要知道。
管家看着陆笙,神色严肃了几分,想要说什么,又觉得不合适,几次出口的话又吞了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