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咖啡厅,两个中年男人对峙。
“听说歌儿接了我儿子送的自行车,礼物虽然不起眼,不过歌儿还是很喜欢,果然还是我儿子最了解歌儿,谁让歌儿跟我儿子接触时间最长。”
江明朗喝着咖啡,笑眯眯地看着坐在对面,脸色阴沉的中年男人,“老陆啊,你也别气馁,陆笙刚回国不久,只跟歌儿见了一次,歌儿对他印象不深也不足为奇。”
正在喝着咖啡的陆老头闻言,差点砸了手中的杯子,一忍再忍。
江明朗继续道:“老陆,你也别怪陆笙,毕竟歌儿对谁有印象是歌儿个人。”
话语权是给胜利者,江明朗今天就是这场斗争的胜利者,秦歌收下了自家儿子的破自行车,却拒绝了陆笙的玫瑰花,啧啧,逆袭啊!
先来后到这个东西,从古至今,诚不欺我!
儿子给他长脸了!
陆严冷着一张脸,“老江,歌儿只是收下了一辆破自行车,不是收下了你江家的定情信物,鹿死谁手还是未知。”
送给秦歌的那辆破自行车江明朗承认,虽然只是一点零花钱的车,不多,也就几十万,虽然是定制款,但是确实也挺破。
但是……
江明朗笑了笑,“跟陆公子的两三百块的玫瑰花比起来,自行车好像也没有那么破。”
“啪!”陆严将搅动咖啡的调羹丢在了咖啡杯里,溅了一些出来,“一辆破自行车而已,不值得炫耀。”
下次可以考虑给秦歌送车,什么车都可以送,最好送四个轮,碾压两个轮!
“是不值得炫耀,还需要继续努力。”江明朗敛上笑意,变得沉稳。
不浮夸,不骄傲,这是他们商人的准则。
陆严看到江明朗脸上得意却又要低调的神色,心情十分不爽,那个败家子,就知道不靠谱!
他怎么就配了这么一个种!
当初就应该把他扼杀在千千万万个生命里!
“老陆,我说一句,你也别不高兴,你们家那位公子跟歌儿也不合适,歌儿洁身自好,智商超群,眼界肯定高,陆笙跟她不搭噶。”
江明朗的小翅膀长大了,他飘起来了,想飞。
陆严:“……”妈的,大号练废了,想搞个小号来练。
陆严轻笑,“一切都还是未知。”
江明朗耸肩,继续喝咖啡,今天的咖啡有点上头,喝了有点飘,想飞。
————
秦歌骑着自行车,在路上慢悠悠地骑着,因为是上坡路段,再加上她今天穿得比较短,骑起来有些困难。
这种路段骑自行车确实费劲,她停下来,将自行车放在了路边,锁好,给他们打电话:“送我过去。”
“好嘞!您等着!”
电话里的人激动地挂了电话。
一辆名贵的车朝着秦歌这边驶过开,车内的人也看到了秦歌跟她丢在一旁的自行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