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好像有北方血统,但肯定是本地人,
一双有些暗淡的蓝色眼睛,黑色头发,留着胡子。
身型硬朗,常常泡的发白。
他的经历比现队长莱文要透明的多,看起来也‘传奇’得有趣。
在他还是青年时,是一个廷根仅有的一个码头上的工头。
他爱上了一个女孩,然后一个贵族……好吧,狗血味都上来了,不要再赘述了。
在女孩与贵公子幽会时,兰斯对他用枪威胁,拿军刺刺瞎了他的双眼
他冷静的向女孩致歉,把之前准备好的割下的右脚小脚指(这源于一个码头间的传说)递给她。
说,“两清了!负心的女人!”
跳河逃走了。
特别鸣谢机械专家为枪械改良做出的贡献,
兰斯在河里杀死了一只水怪,并吃了它的肉,成为一个‘里世界’人
一个‘海眷者’。
他顺着河来到沿海地区,改名叫兰斯,做了商船的水手,一直到做到大副。
以‘海眷者’自居,又因潜水厉害被叫做深潜者。
后来还有了自己的圈子,成为了‘暴怒之民’。
一晃十年,了无声息。
直到他遇见了一个老值夜者。
然后巴拉巴拉……
什么45°角望天,一直未娶,助人为乐之类……
几番周转,
他摆脱了身份的困扰,成为了廷根的一名值夜者。
值得一提的是,某位不透露姓名但是约翰知道的值夜者曾考察过真实性,
得知确实在二十多年前有一个叫兰德·拉普的码头工人情杀了一个贵族青年
兰斯,兰德·拉普,深潜者……
槽点太多,约翰一下不知该怎么吐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