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笔趣阁>都市小说>都市魔鬼> 第91章 不敢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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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1章 不敢报案(1 / 1)

郑万江说出了他对案件的推断。

杀人凶手和李秋兰认识,他是从院墙翻入走进房间,时间是在十二点以后,从人身高至少在一米八,身材魁梧,熟悉李秋兰家的情况,或者以前是去过她的家,进屋以后,这时李秋兰还没有睡着,所以台灯没有关,也许是因为何金强的死亡,她的心情极为不好,没有注意外面发生的情况,更没有想到有人会进她的屋里,要把她置于死地。

那个男人进屋以后,便使用了社会上流传所说的**,李秋兰中了**以后,大脑失去了支配意识,麻木地任人摆布,在来人的授意下,写下了那份遗书,并让李秋兰把现金放入写字台内,主要是为了留下她的指纹,企图把我们的视线引向谋财害命方向上来,这十万八千元现金绝不是何金强的那笔存款。

由于家里只有李秋兰一个人,这给作案者一定的时间,他见色起了歹意,并给李秋兰服用了催情药,和她发生了性关系,当是李秋兰的大脑已失去意识,完全不受自己支配,加之服用了催情药,神志错乱,所以没有反抗挣扎的迹象,她体内没有发现**,说明他怕暴露自己而采取了措施,这是个作案老手,在玩弄了李秋兰以后,药力还没有失效,然后把她吊在了树上,致使李秋兰死亡。

这给人造成一个上吊自杀的假象,由于夜深人静,他完全有时间清理在现场的痕迹,然后他悄然地离去。他自以为做的滴水不漏,可以瞒天过海,李秋兰是畏罪自杀。但他还是留下了作案痕迹,一是他在系绳扣的时候,不小心碰到了树上面的铁丝,在树干上和上吊用的绳子上留下了血迹。二是系绳扣的高度,根据绳扣的高度,一个一米六多一点的女人是不可能把绳扣系在那么高的高度。三是唾液,他在和李秋兰发生关系后,可能是由于过度兴奋,随口往墙上吐了一口唾液。四是他在翻墙进院子里时,在墙上和地下留下了足迹,这一点被他忽略,从而给破案留下了相关线索。

“你认为这个人应该是谁呢?”储明香问。

“从身高和性格及作案手法来看,他有些谋略和手段,应该是和害死何金强的是一个人,这个人和何金刚认识,他会知道一些情况。”郑万江说。

“那么朱春红也一定认识他?”储明香说。

“我也是这样想的,但我们目前还不能惊动她,他一定在暗中注意我们的行动,特别是在观察朱春红的动向,我们一有举动他同时也会采取行动,何金刚失踪就是个例子,一旦被他发现,他便会有大的举动,会让我们防不胜防。这是一个团伙作案,除了他以外,肯定还会有其他人,目前王文桐、朱世斌等人已显露出来,这些都有着相互的牵连,但是我们还没有确凿的证据,一时难以定案,我们要想办法找到确凿的证据,将他们一网打尽。”郑万江说。

“从目前种种迹象表明,李秋兰的死是早有预谋,无非是想把我们引到李秋兰的身上,证明李秋兰是杀人凶手或者是帮凶,意在谋财害命,以便何金强死亡一案尽快结案。现在何金刚已失踪,或者已经死亡,我们的线索就此中断,他们的计划可以说是十分周密严谨,但他们还是落出了马脚,这给我们下一步的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线索,你们要顺藤摸瓜,取得强有力的证据,把这一犯罪团伙彻底捣毁。”储明香说。

“这是一个重大的犯罪团伙,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人员众多我们难以想象,所以还不能轻举妄动,打草惊蛇,不能让他们起疑心,尤其是他,他一直在暗中观察我们的动向,随时向外面通风报信,这一点我们不得不防。”郑万江说。

“也不要有太大的顾虑,难度一定会有的,但他必定是一个纸老虎,有着他脆弱的一面,一戳即破,只要有确凿的证据,不怕他不乖乖的伏法。”储明香说。

黄丽梅在一家酒店里秘密和刘淑华见了面,拿出了那枚戒指让他辨认,向她讯问戒指的有关情况,刘淑华看了看,告诉黄丽梅“白瑞芳”就是那个死去的卖**,具体是地址不清楚,她想了想马上打电话找来一个姑娘,那姑娘叫王惠翠,她告诉黄丽梅,“白瑞芳”是她的同乡,家住河南省三华县,是个穷困山区,六年前来到此地做了卖**,三年前的夏天不知道什么原因突然失踪了,无论用什么方法都联系不上,家里也多次寻找她,但都没有结果。

因为白瑞芳是卖**,在社会上没有一点地位,怕报案后牵连其她卖**,所以就没有敢报案,她的失踪也成了人们心中的一个谜,时间一长也就淡忘了,没有人再提起此事。

黄丽梅马上将情况向郑万江作了汇报,郑万江立即和当地公安部门取得了联系,半个小时后,当地公安部门将白瑞芳的有关情况及照片发传真过来,经过多方认证,从而确定死者就是白瑞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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