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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笑傲江湖(1 / 2)

有侍女摆上酒席,叶天把小桃红姑娘推到牧淳风的怀里,自个搂着如意偿了几口酒菜。

都说进留香居,如果汉有请到四大花魁陪酒,但不能算是到过留香居,叶天也不能免俗,让人叫来老鸨,随意点了四大花魁中的一人前来陪酒。

“哎,叶公子,实在抱歉了。“老鸨脸上堆满了职业性的笑容,“四位姑娘都在陪客,实在脱不开身,要不,奴家给您叫白绫姑娘过来,白绫的小曲儿可是一绝呀,她也曾是本居红极一时的花魁呢。”

曾经,也表示已经过气,牧淳风眼睛一眯,就要发作,这老鸨不知死活,竟敢叫个过了气的女人来陪皇上?

叶天摆了摆手,笑道:“既然四位姑娘都有了客人,那就算了,就叫白绫来吧。”

他现在是惜花公子,不是皇上,所以要保持低调,再且,他也不是那么的蛮横霸道,而且,他也想到了出名的妙招儿。

老鸨没有想到叶公子这么好说话,当下笑眯眯的离开,很快,便有侍女在一旁摆上矮几,还有一张古香古色的琴。

随后,一身白色衣裙白绫缓缓进来,盈盈福礼之后,坐在矮几旁,低声道:“请问叶公子,想听什么曲儿?”

白绫很年青,姿容也称得上倾城倾国,不过,若仔细看,会发现她的左脸颊有一道淡淡的伤痕。

其实,只要略上点脂粉,还是能够把那道伤痕掩盖住的,也不知道她是忘记?还是有意而为之?

他觉得,这道淡淡的伤痕,无损于白绫的秀美容颜,重要的是气质神韵,难怪她这般的淡然自信。

不用猜,叶天也知道因为这道伤痕,白绫才落选花魁的,这未免让人感觉有点可惜了。

他笑道:“不急,白绫姑娘精于小曲,在下且先哼一曲儿,不知白绫姑娘能否记下?”

白绫一怔,一双妙目投注到叶天的脸上,心中随即释然。

那些文人骚客兴趣一来,便会卖弄文彩,为喜欢的娘姑赋诗谱曲,这种场面,她也经历过不少,只是破相之后,她的身价一落千丈,几乎再没有什么有名的士子请她弹奏,为她献诗谱曲。

这位叶公子为人倒是谦和,只不过,并不出名罢?他这么做,也许只是想出名罢了。

她现在身价一落千丈,已今非昔比,反正闲着也是闲着,那就索性陪一陪这位性子谦和的叶公子罢。

象她这种卖艺不卖身的风尘女子,也曾经红极一时,不是没有银子替自已赎身,只是,她仍不死心而已,至今仍留在留香居,只是希望能找到一个情投意和的情郎后再赎身从良。

她从叶天身上的穿着,还有身边簇拥的家丁看得出是世家大族的公子哥,可能没什么名气,不过,叶天的谦和赢得了她的好感,她让侍女取来笔墨,自已持笔聆听,也算是对叶天的尊重。

叶天又怎知她想得这么复杂,他只是想借助白绫,打响惜花公子的名号而已。

在现代,叶天算不上武侠迷,但上课的时候,也会借同学租来的武侠小说偷偷的在下边翻看,以消磨无聊的时间。

虽然他老子是中学语文老师,对叶天严格要求,但叶天的惰性注定了他的成绩与名牌大学无缘,只能在二三流的大学就读,毕业后替人打工混日子。

金大侠的所有武侠小说,他只看了几本,略有点印象是《射雕英雄传》、《笑傲江湖》、《鹿鼎记》,香港、内地曾多次翻拍《笑傲江湖》,《笑傲江湖》的主题曲《沧海一声笑》,他也能哼上一哼,但他喜欢的是港版主题曲。

港版的主题曲,他忘了是哪个乐队合奏的,总之听起来很爽,让他热血沸腾,干活有劲儿。

现代的流行歌曲多得数不清,随便剽窃一首出来蒙人,也应该一鸣惊人,他哼的是自已最喜欢的《沧海一声笑》。

沧海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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