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之一生,奋斗各不相同。
但追根究底,不外乎精神或物质上的追求。亦或两者兼而有之。
为国为民,侠之大者,是一种追求。
娇妻美妾,雪月风花,也是一种追求。
名垂千古、史册留芳,是一种追求。
三亩地一头牛,老婆孩子热炕头,同样是一种追求。
只要不是以损人利己为手段,那便无可厚非。
只是,乱世中太多的追求,都只能踏着失败者的骸骨一步步去实现。
李佑如今的追求,就是用鲜血洗刷他的耻辱。
当他的耻辱被揭开,欢喜岭和三秃子山也成为仇家之后,便有知情者告诉了他更多的消息。
原来,当初他随李太公到欢喜岭做客时,被莫尔根一眼相中,并不是他的桃花运到来,而是从那时候起就被人选中做了冤大头。
从成亲那天起,他就成为许多人心中的笑话。
他替别人养着老婆孩子,可是包括对不起他的妻子、丈人、舅哥们,对他都没有半分愧疚,而是把他当成了一个大冤种。
李佑不是没血性的孬种,爹妈把他拉扯这么大,不是为了让他活得不如一个畜生。
从知道真相的那一刻起,他孜孜以求的就只有以血雪耻了。
上官骆给他出了一个主意,他接受了。
今天欢喜岭上只派出了一队三百人左右的游骑,由杨玄策带队。
他们唯一的使命是袭扰。让纥石烈部落鸡犬不宁,伺机多烧一些对方的庄稼。
而欢喜岭的主力部队,则用来防守。
因为他们清楚,纥石烈部落必然来袭。
纥石烈部落知道欢喜岭必然有防范,所以采用了和欢喜岭昨日类似的打法:
化整为零,分头进击。
欢喜岭不可能防住整個护步答冈,只要穿插进去,想泄愤报复,还是很容易办到的。
其中最大的一支队伍,是由呼塔布和莫尔根两大氏族组成的,约有五百人。
他们这两大家族,对欢喜岭的仇恨最深。
呼塔布的死,让他的家族怒火中烧。
而纥石烈部落有那么多的村庄受到袭击,庄稼被焚毁,如果莫尔根家族不有所表现,也承受不住这种压力。
他们都必须做点什么。
因此,这五百人战斗意志最强、下手也最狠。
他们放弃了对财富的掳夺,专以杀戮和破坏为目的。
他们每攻下一处村子,就果断杀掉他们看到的每一个人,烧毁房子和田地,然后马不停蹄地冲向下一个村寨……
李佑很快就锁定了他们的位置。
有了上官骆的授计,李佑没有马上就追上去厮杀。
他像一只极有耐心的老狼,冷静地蹑跟着这支人马的踪迹。
在一些村庄受到攻击的时候,李佑本有机会出手救援。
如果他出手,至少可以让这个村庄的损失减到最小。
但是,他也会因此“放走”他的目标。
因此,李佑依旧按兵不动,同时派人快马去通知吴老二、余奉先等几个谋克,向他预判的方位开始集结。
渐渐的,李佑切断了以莫尔根为首的这支队伍的退路。
最终,在“关门砬子”这个土的不能再土,地图上连个标注都没有的小地方,双方展开了决战。
砬子,是当地对崖石的一种称呼。
关门砬子,顾名思议,就是两山夹峙,如同一道门户。
关门砬子的山口外只有不大的一片土地,山里头倒是开垦出了一些山田。
此地只有十一户农家,根本不值得为他们跑这一趟。
不过,从关门砬子杀穿过去,就是另一个大村落。
屠灭了那个村落之后,就可以从山那边绕道赶回纥石烈部落。
因此,莫尔根他们冲进了关门砬子,随后就被李佑“关了门”。
吴老二是本地人,他得讯以后,带人抄山间小路堵住了对面的出口。
李佑率人冲进山中,和莫尔根的人马展开厮杀的时候,余奉先也率人赶到了。
这场战斗虽然惨烈,但是占据着绝对人数优势的李佑,取得了最终的胜利。
他那个不把他当人看的老丈人,被他踩在了脚下,旁边就是他那几个舅哥的尸体。
李佑就像猫戏老鼠一般,耐心地折磨着莫尔根。
他一刀刀地斫下去,把莫尔根的四肢全部砍掉,此时莫尔根已经既不挣扎也不喊叫了。
他已经彻底失去了意识。
最后,李佑用卷了刃的刀,费力地锯下了莫尔根的人头。
那种认真与谨慎,就像一个穷人临到过年,才狠一狠心,去切上二两猪头肉。
然后,他把那颗血淋淋的人头举了起来,鲜血淋湿了他的头发。
他把人头一抛,飞起一脚,远远地踢开了去,癫狂地哈哈大笑起来。
耻,终于雪了!
“谋克大人,我们发现了一个活人。”
两个士兵扶着一个村姑,从山腰间一处农舍里走出来。
那村姑一身粗布衣裳,满面的鲜血,和此刻一脸血迹的李佑比起来更加可怖。
因为她脸上有明显用刀割开的伤口,肌肉外翻着,非常可怕。
李佑目光一凝,沉声问道:“你是谁,怎么……搞成这般模样?”
村姑说起了她的情况,她没有哭泣,只有偶尔因为疼痛,语气会稍稍一顿。
那种状态,李佑懂,伤心到极处,是哭不出来的。
村姑叫佛拉娜(海棠花),是山腰那户农家的女儿。
莫尔根的人冲进关门砬子以后,想迅速屠尽山中百姓,然后穿山而过。
但是一个纥石烈部落的小头目见她貌美,想把她掳走。
她的父母哥哥都因为阻止而被杀害。
佛拉娜悲痛欲绝,被抱上马背时,趁机咬掉了那个小头目的一只耳朵。
那个小头目恼羞成怒,拔刀划烂了她的脸。
他还想虐杀佛拉娜时,李佑带兵追来了。
发现佛拉娜的士兵道:“谋克大人,山腰那儿的确有个纥石烈部落的,少了一只耳朵。”
李佑听到这里,又仔细看了看女子。
窈窕的身段、颈间细嫩的肌肤……
没毁容之前,确实是个很水灵的姑娘。
她的父兄应该很疼爱她,都没怎么让她干过农活。
可现在,她那张脸叫人一眼扫过,就不敢再看第二眼。
李佑轻轻叹了口气,有了他那无耻的婆娘比着,眼前这个村姑,值得他尊重。
李佑扭头询问手下:“谷中人家,可还有活口?”
“回大人,山中一共十一户人家,如今就只活了这姑娘一人。”
李佑点点头,道:“带她回欢喜岭。”
李佑本不是这么心善的人,但是就凭这姑娘宁死不从于人的节烈,李佑觉得,值得一救。
……
杨沅与上官骆,今日去了蒲察野部。
完颜弘康没有来,虽然王妃很希望儿子跟在两位才子身边,多增长些见识。
不过,世间最难测的就是人心,万一蒲察野把人扣下呢?
上官骆对他已经串联的部落酋长们按照说服的难易程度,列了一个顺序,蒲察野排在第一。
按照他的估计,蒲察野部是最容易说服的一个。
杨沅虽然不如上官骆对蒲察野一般熟悉,但杨沅对于此行也很有信心。
实际上如果给他足够的时间,他有信心把上官骆联络过的这些部落全部说服。
势力与势力之间的矛盾甚至是仇恨,其实是最好化解的。
只要双方有共同的利益,只要它只有跟你合作才有更大的利益。
只有匹夫之仇,才是最难化解的。
杨沅的蒲察野部之行很顺利,他和上官骆,简直就像是合作多年十分默契的伙伴。
你说上句,我便有最合适的下句。
你稍有引导,我必然察觉,并顺势附合。
他们两个都是辩才无碍的高手,任何一个,在这种情况下都足以说服蒲察野,何况是两个高手打配合。
归程时,已是黄昏。
杨沅和上官骆策马于高冈之上,并辔站住了。
夕阳为两个骑士的身躯镀上了一层金色的边。
随从们仰望着高冈上的二人,一时自惭形秽,纷纷勒住了马匹。
远处,连绵起伏的山峦,在夕阳的映照下显得格外壮美。
落日的余晖撒照在山峰上,其下便是如墨的层林。
杨沅沉吟道:“今日之行,很顺利。
但是这些部落,每一处往返,差不多都需要一天时间……”
上官骆道:“如果我们捱到只剩三天的时候启程,就需要一人双马,甚至一人三马,马不停蹄,日夜兼程。”
杨沅道:“不错。如果想从容一些,我们应该提前四天就走。”
上官骆蹙眉道:“提前四天的话,那就是后天。
这样一来,我们只剩下明天一天,最多再说服一个部落。”
杨沅道:“晚走一天,也不过多说服一家。
不过,我觉得,如果早走一天,可以见见圣山附近的那些中小部落。”
“都渤极烈”大会,要在上京海兰路会宁县的圣山神庙召开。
长白山是女真人心目中的神山,专门为它建造的神庙,就在那里。
在那里召开“都渤极烈”大会,让神山做见证,才能让女真人更信服、更认可。
上官骆略一思索,道:“小王爷是看中了圣山周围的那些中小部落?”
杨沅点头道:“蚁多咬死象。”
女真人的部落非常之多,光是依托长白山脉聚族而居的,就有三十多个部落。
如今“都渤极烈”大会在女真人的圣山举行。
远道而去的,都是想争一席之位的大部落,那些中小部落是不会去的。
但是圣山神庙附近的中小部落,至少不下十家,它们却是不会错过这样的盛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