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眼六七日过去了,两人早已出了邕州地界,经过高平、谅山等地,到了瞿越都城华闾附近。两人从未来过此地,但见路上来往行人,大多与中原一带所差无几,倒也没感到太多新奇之处。
这日清晨,天光大好,既无冬日之寒,亦无盛夏之热。万剑锋牵着驴子走在一望无际的原野上,阳光倾洒在他的身上,让他倍感温暖。天气虽不十分炎热,但原野中没有树荫,走了一会,万剑锋脸上的汗水便顺着额角慢慢流了下来,汇聚到项间滴落在地。
万剑锋用手擦擦汗,又仰天看了一下太阳,突然感到一阵口渴。他习惯性的解下腰间酒葫芦,猛地朝口中灌了几大口,他此时口渴得厉害,还未解渴就将葫芦里的酒喝得一干二净。
慕容云瑶见他葫芦里没酒了,一笑道:“臭要饭的,你难道是酒缸里泡大的不成?你说你天天把酒当水喝,要打多少酒才够伱这么喝的啊?”
万剑锋一晃酒葫芦,道:“哎,你别说,我小时候偷东西时,还真掉进过人家的酒缸,要不是那家掌柜的手疾眼快,一把将我从缸中拎了出来,本少侠只怕早就长眠在酒缸里喽。”
慕容云瑶喽喽笑道:“你臭了人家一缸酒,掌柜的还不打死你?”
万剑锋得意的道:“就凭本少侠这么聪明,还能挨打!掌柜的不但没有打我,临走还赏我几个铜板呢。”
慕容云瑶不解的问道:“难道那掌柜的脑子有病?”
万剑锋笑道:“非也,非也!因为本少侠给掌柜的出了个主意,让他把泡过本少侠的那缸酒,当做人参酒买了,多赚了好几倍呢!”
慕容云瑶此时已笑弯了腰,她指着万剑锋道:“你还干过什么,通通如实招来,本姑娘今日也不怕笑死在这里了!”
万剑锋无奈道:“本少侠口渴的紧,实在讲不动了。不过好在瞿越人常常以酒代茶,款待客人,打起酒来倒是方便得很,我们快走吧。”
两人说话间,已渐渐走出了那片原野,遥遥望见不远处有座小县城。万剑锋如获至宝似的一指那座县城,激动的道:“小魔女,那里有个小城,城中一定有酒喝,本少侠先走一步喽!”说完牵着驴子撒腿狂奔而去。
很快,万剑锋就来到城门附近。
他简单打量一下这座小城,见城墙低矮破败,砖石的缝隙间丛生着衰草,城中的房屋也很简陋、稀疏,城门上一块匾额上写着“直宁县”三个斗大的汉字。
万剑锋已顾不上这些,快步跑进城门,四下张望哪里有酒楼。可他一看之下,不免大感失望。发现这里莫说是酒楼了,就连一座像样些的宅子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