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这样,跟在后面不作声响地进了包厢里面。
包厢里。
王志一出现,王良刚马上站了起来。
王志也可以说是王良刚看着长大的,小时候那也是被他抱着到处走的存在。
两家人本身就相处得和亲人没有什么两样。
故而,也不是很生疏。
王志这么多年来,心情算是最好的一次,也是最为开朗的一次。
在米国的这些年里,他每天都闷闷的,身上像是背着一个很重的壳在前行着。
而这一刻,在看到自己最为熟悉的人后,感受到了这些像是亲人般关怀后,他彻底地忘记了在米国的那种闷闷不乐的日子。
王良刚很是激动地抱了抱他:“臭小子,出去这么多年,居然都没有回过一次,总算是见到你人了。”
“跟叔叔讲下,在米国过得怎么样。”
王志虽然已经是三四十岁的人了,可在长辈面前,还是以前那个样子,有些不好意思的笑了笑说:“还好,叔,身体还好吗,抱歉,这么多年来都没有回来看你们。”
“我们有什么好看的,你们年轻人的日子过得好就行。”
然后王良刚把目光放在了丽莎抱着的孩子身上:“这就是你儿子?”
“对,我儿子,还不到一岁。”
王志心情很好。
王良刚也不客气,赶紧从口袋里面掏出来了一个大红包。
王志在看到王良刚这举动后,赶紧想要阻拦。
但是王良刚一脸正色地望着他说;“我这是给我的小孙孙,不是给你的,你别给我废话。”
“还有,今天是我生日,别在包厢里面弄得跟打架一样。”
王志一看王良刚这个态度,也只能苦笑着点了点头。
自己的这个叔叔,虽然和他没有血缘关系,当年他们在一个院子里面。
早就是亲人一样的存在了,也十分了解他的性格。
王良刚于是把红包塞到了孩子的怀抱里面。
然后望着丽莎:“小志,这是你老婆,你这孩子怎么不介绍下?”
王志赶紧回神,刚准备开口,但是丽莎的脸色有些不耐烦,直接回头说了一句:“叔叔好,我叫丽莎。”
“很开心能够见到你。”
虽然嘴巴上的话非常的客气,但是个人都听得出来,有些冷漠。
似乎也不想和他们过分地亲近。
包厢里面的气氛,一下子陷入到了很是凝固当中。
王志的脾气一下子就上来了。
这些年来,王志都在忍受这个女人的一切,认为自己是个大男人,不应该要和自己的老婆计较。
慢慢的,也对她的种种行为开始麻木了。
平日里在米国,你吵吵也就算了,我懒得跟你计较。
可回了老家后,这个包箱里面全是我最为熟悉的人,也有看着我长大的人。
本来我们的十分热闹的场面,结果到了你这边后,你直接这个态度?
可能是以前忍受太多了,回来了元里县,见到自己熟悉的人后。
王志好像一下子找回了原来的自己一样。
当即就准备直接要发飙。
但是他老爹老王,赶紧边上打了圆场:“丽莎是米国人,米国人的生活习惯,还是和我们有点不太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