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场上,炎国的士兵,神勇犹如天助。
有的战甲破了,身子被刺中,也拼着最后一口气,想要在临死前多杀几个敌人,赚个够本,有的爬着也要拖住敌军的腿,为自己的战友赢的生存的机会。
吞下血泪,并肩作战。
真正的舍生忘死!
城墙上,清王的琴声也停止了,他和墨君公子师出同门,墨君公子会的千里传音,他也会,所以从来没想过会落败,但他不知道,这仗会打的这么的,摄人心魄。
原来,炎国的士兵,如此有血性。
好,好的很。
他,与有荣焉。来边关之前,苏瑾拼命烂他,他心念已定,但总归是觉得有几分不值的,大厦将倾,风雨飘摇,到底为什么要守护,又能守护多久。
可现在,他心甘情愿。
战场上胜负已分,炎国士兵赢的没有任何悬念,风烈眼看着风家君从最初的十万,折损到了七万,赶紧鸣鼓收兵,落荒而逃。
没人想在第一场就输的,太丢脸,但这样下去,会死更多的人。
保存实力,才是最重要的。
同时宋国公下令,让宋家军回城。回城之后,他做的第一件事情,是赶紧去写奏章,向皇上汇报大胜的好消息,字里行间,说他如何指挥有方,领兵有道。
一本奏章,占尽了旗开得胜的功劳。
绝口不提清王和苏瑾。
清王索性不计较。
立刻下令,厚葬死者,抚恤伤病,重赏所有人。
宋家军是由宋国公掌管,此次作战,他是帅,这种事情本应由他负责,但清王再声名狼藉也是皇家人,是先皇最疼爱的小儿子,所有人皆听从他的安排。
同时,心存感激。
把所有事情都安排好之后,清王回到暂居的地方,看着正在房内等她的苏瑾,“你唱的那个歌叫什么名字,怎么没停过?”
苏瑾哧的笑出声。
半调笑道,“叫精忠报国,你头发长见识短,没听过是正常的,要是你真什么都会,怎么能彰显出我的不同凡响来,我拿啥来刷存在感啊。”
清王刚从外面回来,染了些风尘。
离开轮椅,换衣服,也不避讳什么,一套换衣动作如行云流水。
苏瑾的声音在房内响起,“怎么,你一听本姑娘亮嗓,觉得惊为天人,想要膜拜啊。赶紧的,我就缺个仰慕者,以后我说什么都有人附和,做什么都有人肯定。”
清王,“…”
换衣的动作一滞。
她这自恋的毛病到底是跟谁学的!
苏瑾才不管清王怎么想,走近,拉他衣角,“你这人怎么回事,都跟你说了好几句话了,你一个字都没回,你总是这样,聊着聊着就挂尸,后又冷不丁的诈尸。”
清王终于把衣服换好,“什么叫挂尸?诈尸?”
一听就感觉阴森。
苏瑾伸手拍拍他的头,一副就知道你不懂、本姑娘来给你指点迷津的表情,“挂尸是指半天不说话,在那挂着,诈尸是突然活过来。你不觉得很符合你的状态么。”
清王连连摇头,“不觉得。”
他宁可被说是安静内敛,也不想沾上那么邪门的词。
她还真是胡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