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时间,罗望达卡塞的脖子一凉,一柄锐利的匕首抵在他的动脉血管处。
两个男人几乎同时出手,拿住对方的命门。
罗望达卡塞固然出手干净利落,但心中的骇然如狂风席卷。客观地讲,此次发动攻击,是他作主导。
而秦榆需要把握到对方细致的心思,微妙的不同呼吸频率,甚至某种不同于平时的气场,方能在对手出招的同一时间,也发动攻势。
这较量的除了是技术,还有心理。
这一战,无可厚非,绝对是秦榆赢了。
罗望达卡塞毫不怀疑,秦榆有这个能力在死的同时将他杀死。
他曾经听过秦榆这个人,也知道对方是个厉害角色。但此次一见,错误地以为秦榆只不过是个善于耍心机的无能之人。
此刻一试,方知自己错得离谱。他从容收了枪,朗声笑道:“这不过是把玩具枪,秦,你太紧张了。”
秦榆也笑得云淡风轻:“鹰,你已经太久没有历练,连塑料匕首都分不出来?”说完,他无比悠然地将匕首在罗望达卡塞面前晃晃。
果然,那真的是一柄做得极仿真的塑料匕首,根本不可能将人杀死。
可罗望达卡塞明明当时深切地感觉到,那明晃晃的光,那冰冷的触感……他再次在心里承认,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