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间里面的陈设很简单,但所有东西摆放的非常整齐,兰思梦说,女儿洛丹是一个很有条理的孩子,房间里面的东西原来就是这么摆放的。
房间有八平方左右,靠窗户的地方摆放着一张书桌和一把木椅子,书桌上有一个用毛竹加工成的镂空笔筒,笔筒里面插着两支干钢笔。
陈杰拿起钢笔,一一拧开笔套,金属笔尖已经秃的不成样子了,其中一支钢笔的笔套已经开裂了;陈杰又将两支钢笔的笔头一一拧开,拔掉吸墨水的橡皮套,橡皮套里面是干的,这说明,钢笔的主人已经很久没有用这两支钢笔了。
“炼洛丹离开的之前,笔筒里面还有其它钢笔吗?”
“有一支英雄牌钢笔,是我买给她的——那是一支金笔,洛丹离开以后,那支钢笔也不见了,八成是被她带走了。她最喜欢那支钢笔,平时写作业和日记的时候,用的都是那支钢笔。”兰思梦道。
兰思梦也提到了日记的事情。
“炼洛丹有写日记的习惯吗?”
“他从小就喜欢写日记,不写日记,她夜里睡觉都不安稳。”
“她的日记本还在吗?”
“我们也找过,但一本都没有,八成被她带走了。”
“她有几本日记?”
“从小到大,一共有三本。我们翻遍了房间,一本都没有找到。这死丫头一定是成心不想让我们知道她心里是怎么想的。”
像是要证明什么,夫妻俩又在书桌和其他地方仔细寻找了一遍,但一无所获。
房间的右手放着一张一米二的木床,床上面一尘不染,一床被褥,下面铺着一张床单,靠书桌这一头,放着一个枕头。
房间的左手放着一个半截厨,半截厨上放着一面长方形的镜子,镜架上放着一把木梳子。
“怎么没有化妆品呢?”韩玲玲问。
“洛丹从来不用化妆品,她一生下来皮肤就好,长大以后,皮肤越来越好,我每次要给她买化妆品,她都不要。”兰思梦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