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地界名叫“青瓦镇”,皆是因为镇中有两家烧瓦的瓦窑有点名气。
按照沈云的描述,沈家之所以会买下这条街,全是因为叔父沈三好吃。
此时正值饭点,两人还没走到那条街,就闻到了各式各样的香味。
转过一个弯,一条一半铺面,一半摊位的街道就出现在视线中。
这条街自然比不上汴州城的那条,铺面破破烂烂的,招牌上也满是油污。
可这里人气却挺旺,其中很大一部分是瓦窑的工人,在深秋天气里赤着上身,成群结队坐在摊位前吃吃喝喝,颇为喧嚣。
沈云介绍道:“你别看这条街破,在这里经营的店家都只赚点辛苦钱,可味道却是真的好。我爹曾带着我娘在这里连吃了一个月没着家。”
“比如这个?”
这时,景越主动停下了脚步,站在了一家铺面前。
只见铺面的正上方,是一块写着“金莲烧鸡”四个大字的招牌。
铺子里,一个赤着膀子的大汉正在烧火,炉子上是一个半人高的土罐子。
沈云惊讶道:“景哥儿你真会选,我说先带你买点清酒再过来。这家烧鸡可是极品,配上前面那家清酒,简直一绝。”
这时,大汉看见了沈云,不由得开心道:“三东家,您过来了。”
沈云笑着道:“金莲哥,给我们来两只烧鸡,最入味的那种,今日我可是带了兄弟来的。”
“好勒。”
景越诧异道:“这老板叫金莲?”
“嗯,岳金莲,怎么了?”
“没什么,只是觉得这名字还挺秀气。”
只见那位被唤作金莲的大汉打开了土罐子,看了一阵儿,之后便夹出了两只金黄色的烧鸡。
烧鸡端上来时,沈云的清酒也买了回来。
看着眼前这外焦里嫩的烧鸡,景越脑海自动判断出了这玩意儿非常不养生。
可是他闻着那浓烈的香味,没有忍住,吃了一口。
“只吃两口,不过量肯定没问题。”
景越这般告诫着自己。
结果告诫着告诫着,一整只鸡都吃完了,连着一竹筒清酒也喝了大半。
这烧鸡带着一股荷叶,甚至是草药的清香,配上那恰到好处的火候,味道真是一绝。
之前沈云说这条街是因为沈三叔父贪吃才买下的,他以为是有些夸大,结果吃完这只鸡后就信了。
更让景越感慨的是,他吃了整整一只油腻的烧鸡,又喝了小半碗竹筒酒,识海里竟然没传出折寿的信息。
这么荤腥入味,整整一只烧鸡,还喝了这么多酒,竟然不伤身?
这什么极品养生偏方。
这时,喝得脸颊泛红的沈云感叹道:“娘的,这条街之前乱得很,我爹费了些劲才打通了关系,把这里理顺。本来大伙儿和和气气做生意,该交的都交,赚些能过活的辛苦钱,只求个平平顺顺,可有的人老是动歪脑筋。”
“不就是看我沈家出了事,这群喂不饱的狗东西就开始不满足了。”
“景哥儿,这条街的保护费一直是我们沈家出面和帮派谈,再拢一起缴的,当初的那什么风沙帮还凑合,大家都能活,可是他娘的不争气,被这游禽帮给干掉了。
这游禽帮还真是禽兽,占完地盘的第一件事就是涨保护费,每月四十两银子,把租金全填了都不够。我想着老娘和老爹喜欢这里,就把这缺的银子补上了,就当亏点小钱,留个念想。”
说着,他看向了附近的铺面,轻声感叹道:“这些掌柜的并不知晓我在亏银子,明明亏了还要装作赚了,好让他们安心做生意,这感觉实在难受。”
“娘的,结果倒好,这个月开始,那游禽帮要八十两了。这样下去,这条街的生意是做不下去的。”
自始至终,沈云的语气比较平静,可景越看得出来,他和沈伯母,以及如今还没见上面的沈三叔父都很喜欢这地界。
他也很理解沈云亏着一些银子,也想尽力保住这条街的想法。
就像是他小时候喜欢吃镇子上那户人家做的糖葫芦,他就希望那卖糖葫芦的永远在那一样,是很天真且又很真挚的想法。
他拍了拍沈云的肩膀,说道:“放心,就凭这烧鸡和清酒这么好吃还养生,我会尽力的。”
对于景越来说,这世上的食物只有养生和有毒两种,没有提示寿命减少的就是养生,相反提示了都就是有毒,毒害他有限且珍稀的寿元。
“保护费的事你约的什么时候谈?”
沈云眨了眨眼睛,说道:“还没约,哥,你什么时候方便?”
景越说道:“当然是越快越方便。”
说着,他看了看天色,说道:“今日有点晚了,那明日吧。”
“啊?这么急?”
“反正只是谈谈,又不会掉块肉,这不是你说的吗?”
这时,景越已站了起来,一边打着嗝,一边往街道尾部走去。
“还有没有其他好吃的,带回去当个夜宵。”景越问道。
“当然有,那个西门烧饼就不错。”沈云介绍道。
“西门烧饼,金莲烧鸡?这名字......”景越忍不住吐槽道。
“竹街双烧,我娘每次来必吃这两样,等等,我得打个包带回去。”